孙大午管理:“君主立宪”

   2023-04-12 互联网4070

    三权分立的约束性就体现在“权力分割、相互制约”。而孙大午之所以要借鉴君主立宪制,在于“宪”,就是限制。“君主”要避免个人专断企业命运,三权则要平行并立,都最大又都最小。

    这一体制运营4个月来,孙大午再没有参与过企业经营决策。他说:“他们干得很好。”

    并非股份制才是现代企业制度

    然而我们仍然想知道:管理界的主流观点是,家族企业要发展壮大,在内部一是要运用现代企业制度规范管理;二是要稀释股权,吸纳人才。而大午集团负有企业决策权的董事会、董事长,不是法人代表,也没有股权,他们凭什么对企业的生命承担责任?这样的制度安排能解决董事长、总经理等高层团队的有效激励吗?

    孙大午非常鲜明地表述了自己的观点:“我不认为股份制才是现代企业制度。私营企业就一定不好?不能按企业的性质、形式来划分企业的先进性。企业的先进性我认为就是四句话:产权清晰、组织机构健全、责任明确、奖罚分明。产权清晰,我具备了,君主立宪制,分为收益权、决策权、处分权,非常清晰;组织建设、职责分明,我们‘三会’制度也健全起来了。剩下的关键问题就是奖罚分明。”

    对于高层的激励,大午集团建立起了三大机制:

    1.个人收益与企业效益紧密挂钩

    从“三长”看,除每月工资(如:监事长现在月工资为2800元)外,他们还有以下收入:第一笔,集团当年盈利总额的0.5%作为提成,即盈利1000万,他们可各拿5万元奖金。第二笔,他们在各自分管的分公司里还可以获得当年收益的1.5%奖励,最高不超过2%。第三笔,凡董事会成员可免费享受集团用车;他们及其家属短期旅游可乘飞机去国外,集团给予补贴。第四笔是退出机制,任职时间长的,退休后给予荣誉、养老。因此,提高了企业效益就能提高个人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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