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保证我们的上述战略顺利完成,我们将推出如下措施:每年投入10亿元用于战略实施;每年投入3000万元用于引进国际国内一流人才;5年内(2008年)投入30亿,建成2平方公里的现代科技园。
记者:这种美丽的设想背后,需要很大的资金投入。
郑:更需要的是信心。我们为了适应这个目标,大张旗鼓的兴起了信息化工程,至今已投入3000多万元。信息化是把双刃剑,我不想把它做成“面子”工程,而是为了彻底解决与未来发展不相匹配的工作“里子”问题。我之所以把它当作我很长一段时期的“一把手工程”,首先是因为我有这个信心,我们一定能把它搞好。今年的7月,信心已初步有了成果,在CECA(国家信息化测评中心)举行的表彰颁奖大会上,奥克斯这家“草根”出身的中国500强企业,又增添了一顶让我们觉得更加自信的“冠冕”——中国信息化标杆企业。
外界对上榜的21家企业评价非常之高,“在中国经济、体制、社会、技术、竞争、发展环境下的最佳实践者”,基本上代表了中国企业实施信息化工程的最高水平,等等。而奥克斯作为“光荣榜”上仅有的1家家电企业,以及2家民营企业、3家浙籍企业中的一员,既是一种荣耀,更是收获了实效。
记者:我向您表示祝贺。业界有个说法,ERP系统成功的实施,软件和人的因素影响的比例是3:7,也就是说30%在软件,70%在人。奥克斯在实施ERP过程中,对项目实施中可能遇到的阻力是怎样处理的?
郑:首先这一项目是我亲自提出来的,由于我已经充分理解ERP对企业发展的重要性,并且亲自参与了项目的选型、调研全过程。其次,奥克斯不惜一切代价调派业务关键人员全职参与ERP项目的调研、设计及实施,任何与ERP项目有冲突的工作都必须为ERP让路。
奥克斯对ERP风险性的考虑及规避贯穿于从选型到上线的每个阶段,其中就考虑到在实施信息化过程中,难免打破一些固有管理模式、触动较多人的利益,势必会招致来自企业各个层面的抵制和阻力。为此,我在企业历史上颁布了首道《总裁令》,规定在项目上线准备阶段至上线后的稳定阶段,授予ERP项目经理四大特殊权力:一是经济奖罚权。项目经理有权调用20万专项奖励基金。二是行政处罚权。项目经理有权对部级以下人员直接作出降薪、降职、更换、调离直至劝退之决定而无须事先请示、汇报与审批。三是人事建议权。项目经理有权对部级以上干部,根据其在项目实施中的失职行为,提出降薪降职处理建议,报请总裁即行执办。四是经济决定权。根据以提高效率为核心文化理念,项目经理有权在项目实施中决定损失在1000万内的项目更改及业务调整的决定,以体现“效率至上”原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