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桥自古就是商贾云集的集镇,重商传统深厚,“无户不商,无街不市”。1980年代中期,当地已有专业商品市场数十个,民营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数万家,市场已经辐射全国,民间资金需求旺盛。
当时正式的金融机构只有工行、农行(农村信用社仍隶属于农行),对于个体户来说,都是门槛难进的“老爷店”,贷款是不可能的奢望。自宋元以来,江浙就有经营钱庄的传统,这样的条件下,民间借贷再次兴起,地下钱庄活跃。根据黄岩县人行的统计,当时银行借贷和民间借贷的比例是1∶1,民间利息已达到月息两分五(2.5%)。
温台地区地下钱庄的兴盛使政府感到巨大压力,关于如何对待的分歧极大,最终务实的观点被采纳——与其地下泛滥,不如地上监管,不允许成立私人金融机构的政策出现松动。1985年,温州首先得到了浙江省人行的认可,人行批准成立私人入股的信用社。
陈小军的沮丧没有持续太久,转机来自街头的一次偶然碰面。
1988年初的一个下午,有人从车上向路边的陈小军打招呼,请他晚上到家里来一趟,“有好消息”。打招呼的是黄岩县人行副行长蔡明亮,当晚,陈小军从他那儿得知,上面出了政策,允许在路桥开办城市信用社,人行的人已经跑了一个多月,没有人敢尝试,他问陈愿不愿意办一个。
陈小军回忆说:“我只问了两个问题,如果办起来了,信用社谁说了算?万一出现头寸紧张,政府管不管?”
蔡的回答是——“当然你们说了算。如果是合法批准,人行会支持”。陈小军当晚就作出了决定。
此时,陈小军惟一感到为难的是蔡明亮坚持他必须辞职。说服家里人花了一些时间,妻子了解丈夫的坚持和执拗,很快通过,父母知道儿子“听话,不会乱来”,只是心里没底,一度坚决反对,但半个月后仍是同意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