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国公司再造之路:计划开展新一轮对华投资

   2023-03-08 互联网4870


  在日本总部进行改革的基础上,松下在中国的经营结构和公司体制也必须改变。一是日本国内各事业部在华投资,并且管理在华企业的经营,资源分散,资源消耗,使在华投资性公司难以作为;二是在中国各企业包括投资性公司多数是合资企业。合资企业内耗多,决策慢。为此,松下在中国需要建立一个能够领导和指挥当地经营的统括公司。这个公司必须实行“独资化”,并且加强日本总部各业务部门在华投资业务间的协调。

  2002年8月,松下中国有限公司实现了独资化。在此之前,松下各分社已经把在华企业的股权转让给松下中国有限公司。松下中国有限公司已经掌握了松下集团在华全部6.3亿美元投资的股权。过去,松下中国有限公司注册资金3000万美元,其中中方200万美元。随着松下接受其他分社转让的6亿美元股权,中方的股比已经低得微不足道。

  目前,松下中国有限公司层面已经实现独资化,并正在逐步实现下属企业的独资化。由已经独资化的中国有限公司与各个合资企业的中方去谈判,由于中方合作者的想法不一样,这个工作困难很大。但是,松下为了解决自己决策体制中的问题,决意推进这样的改革。

  通过整合,松下中国有限公司将具备三方面的功能,即统括功能,代表松下;管理功能;经营功能。同时,中国有限公司也为各分社在华经营搭建起一个“现地自我完结的经营”的平台,并为各分社提供法律、人才、宣传、物流、财务、保险等服务。过去,这些业务都需要事业部自己进行,不仅成本高,而且专业化程度低,达不到应有水平。例如,由松下中国有限公司为所有在华企业统一安排银行的金融服务,可以节省资金3000万元。[3][4][5][6][下一页]

  中奥集团:以核心企业为整合基础

  中奥集团是中国电梯行业建立的第一家大型企业集团,率先实现了商品生产经营向资本经营的跨越。投资规模最大,销售网络最广,市场占有率高。其整合与发展的基础则是集团附属的核心企业——天津奥的斯电梯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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