后来的事实证明,计算所公司的发展对倪光南和他的汉卡的“路径依赖”是非常深的。正是有了汉卡对扩展计算机市场的技术推动效应和汉卡知识产权的“垄断优势”,计算所公司才得以“捆绑”汉卡的销售方式建立的销售渠道,以及稳定的客户,成为诸多当时IT巨头在华代理。
1988年,公司的销售额首次突破了1亿元,达到1.2亿元。此时的计算所公司与中关村众多的贸易代理公司的差距是显著的,因为后者没有独到的技术,是纯粹的流通企业。很难想像当时既没有品牌也没有规模的计算所公司,如果不是依靠汉卡的捆绑,代理微机销售如何进行。也正是拥有了相当规模稳定的客户以及多年研发累积的技术实力,在“捆绑”代理后,计算所公司决定研制自己的微机。还是在倪光南的带领下,经过几个月的紧张研制,1989年3月,公司正式推出联想286微机,并在汉诺威展览会上大获成功。
除去倪光南和研发团队对联想PC的贡献之外,为“打通”采购渠道,便于做AST代理,计算所公司在当时大陆的对外窗口香港设立了一家名为“香港联想电脑公司”的公司。根据柳传志的回忆,北京联想集团有销售微机的国内渠道,却没有好的进货渠道。于是在1988年4月,“北京联想发展”(即计算所公司)、中国贸易促进会下属的中国技术转让公司(技转公司)与港方导远公司(吕谭平等四位港商)成立了一家合资公司——香港联想。香港联想原始股本90万元港币,其中北京联想投入30万元、技转公司投入30万元,港方持股33%。
香港联想的业务主要靠两方面支持:一是依托北京联想在国内的保底市场,每年北京联想要卖出数以万计的微机,可以拿到AST微机(或其他微机)的总代理。二是有技转公司的巨额贷款,当时北京联想在香港还借不到钱,港商以30万元为限,没有再投资的义务和能力。而做总代理需要巨额资金的支持,香港联想的区区90万元股本金只是象征性的。只有技转公司在香港既有实力、又有信誉,能提供外汇贷款。而柳传志的父亲柳书谷先生恰好是该公司的董事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