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企业——社会就业的命脉
在具体分析我国就业形势艰难的原因之前,来看两组关于就业状况的数字:
2004年,我国新增就业的837万人,其中私营企业449万人,占新增就业的53.6%;有限责任公司175万,占新增就业的20.9%,个体工商户144万,占新增就业的17.2%;而国有企业不但没有增加就业,反而减少了166万个工作岗位,集体企业也减少了103万个工作岗位。也就是说,2004年我国新增劳动力的91.7%是被个体、私营和有限责任公司等中小企业所吸收。
再看2005年经济普查反映的中国各地区每千人拥有企业的数量:上海12.4、北京9.32、天津5.7、浙江5.4、江苏3.7、广东3.3,其余省市区都在每千人3个以下,其中贵州、云南、广西等省区在1.5个水平以下;从事第二、三产业的个体经营户,最多的地区是浙江,每千人达58.5户,最少的省市是贵州,为每千人19户左右(上海的数字与贵州相同,但上海每千人企业数量为全国第一位)。
这些数字表明,在我国,企业和个体经营户较多的地方,是经济较为发达、城镇实际失业率不高、能大量吸收外地劳动力就业的地区;反之,则是经济不发达、城镇实际失业率高、向外挤出剩余劳动力的地区。
在世界范围内,有一个统计上的规律:不论在发达国家,还是发展中国家,社会中企业总数的99.5%以上是中小企业。与此同时,在市场经济成熟的发达国家,每千人口的微型和中小企业的数量平均在40—55个;全部劳动力在灵活职业、微型和中小企业中就业的比例在65—80%。
以经济升级成功的日本、韩国和台湾为例:2000年的日本,中小企业共508.9万家,占企业数99.7%,每千人口企业数量为41个,从业人员4168万人,占总就业人员比重72.7%;2004年的韩国,人口为4829万人,企业数量为280万个左右,每千人企业数量将近58个,微型和中小企业就业的比率占总就业的80%;2001年的台湾,中小企业数量为107.8万家,占岛内全部企业98.18%,每千人口企业数量48个,就业人数为728万,占全部就业劳动力比率的7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