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企业发育不足 谁来拯救就业危机

   2023-10-05 互联网1900


  我认为,如果不改变目前重视特大和大型企业发展,忽视、歧视和抑制微型和中小企业发展的战略、体制和政策,中国在未来的发展中,缺乏相当数量的中等收入者,并且因大量劳动力的失业,低收入和绝对贫困的人口也将增多,在分配差距方面必定会象拉美一样,陷入急剧扩大,威胁社会稳定。

  出路:为中小企业“减负松绑”

  从上面的分析可以看出,要解决就业这一最关键的民生问题,并使得收入分配差距不要拉得过大,最关键的是促进微型和中小企业的发展,鼓励投资和创业,在一些阻碍微型和中小企业发展的关键的政府管理体制上要进行改革,并且需要出台一些相应的政策。

  2005年出台的国务院鼓励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36条,包括以前出台的《中小企业促进法》,但从实施的情况看,个体工商户和私营企业主反映,原则性强、操作性不足,没有具体落实的实施细则,也没有政府各部门的配套规定,实际上没有起到促进非公有制经济,特别是个体经济、微型和中小企业发展的作用。因此,就发展微型和中小企业发展需要的制度安排来看,主要需要从政府在准入、运行管理、管制、收费和罚款、执法方式等方面切实进行配套和具体的体制改革。

  首先,放宽对微型和中小企业创业和经营的政府限制。

  按照世界许多国家通行的规则,允许非正规个体经营户和微型及中小企业发展,以降低它们与政府管制和行为有关的成本,增加非正规就业的容量。取消个体工商户的称谓,一部分划为自由职业者,对于擦鞋修鞋、小商小贩等劳动,不再进行注册登记,也不备案,劳动者依法劳动,照章纳税;对于一些5人以下、销售额和服务额在一定规模以下的微型企业,一般的也不再进行注册登记,只实行备案制度,目前的一部分个体工商户划归微型企业进行备案管理;

  对于一部分销售额服务额和资本金规模不大,不需要特殊进行限制的中小企业,实行非登记制度,但企业开办需要备案;一部分够中小企业规模的个体工商户,不需要进行注册登记管理的,也划归备案管理;需要注册登记的中小企业(包括目前少量的达到规模的个体工商户),注册登记时间规定在一个工作日之内,否则视作违法,并减少中小企业注册登记的前置审批,不得超过3个环节;放宽对注册资本金、场地、经营范围等方面的限制;将目前工商管理部门中的个体私营企业监管司处科改为中小企业监管司处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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