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4年,我国的个体工商户3921.6万户,就业人员9422.4万人,每户规模2.4人,我们将其大部分比照为国际上的自由职业者,或者有一定技能和资产的灵活就业者,并且假设其中算得上中小企业规模的经营者为总数的10%,按照国际上中小企业平均12人规模,可折算为78.5万个中小企业。
把这些数目加上,中国2004年每千人口拥有企业数量也仅为3.1个,也低于日本、韩国和中国台湾地区20世纪五六十年代的水平。甚至低于我国建国初期的水平。与目前发达国家和地区平均每千人口拥有40—50个企业的水平,差距在15倍左右。
由此不难理解,我国当前就业形势为何如此艰难。原因在于中小企业的发育与发展严重不足。
“两座大山”压倒中小企业
企业是社会生产经营的组织形式,在国家制度存在的条件下,其诞生和运营往往有政府准入和管理的规章制度。特别是,由于规模很小,利润相对于大企业水平较低,抗风险能力较弱,政府的准入和管理很大程度上决定了中小企业的诞生数量和企业在运营中的生死。
在市场制度规范的国家,企业资本金标准门槛低,注册登记时间短、经营范围方式等限制少,注册登记前置审批和许可环节少,微型和中小企业的发展空间得到保障。但在体制转轨的国家,政府的行政规制体制和行政行为没有转变,但随着市场化的扩大,通过权力寻租的机会就越多,寻租获利的收益水平也就越高,由此可能导致政府管制向寻求更多的权力和利益方面倾斜和强化。
从我国的情况看,在投资、创业、准入、企业运营等政府管制和管理方面,虽然对企业审批项目进行了大幅度的清理,但是依然存在很大的障碍。
一是创业准入的门槛高、环节多、时间长,一些在国外不需要纳入管理的非正规个体和微型企业,也要注册登记;二是政府各种规定的弹性太大,并交叉重复和矛盾,能不能批准很大程度上决定于与办事机构和公务员的关系。三是对企业随意检查太多,政府执法部门也太多,容易或者已经形成机构或者公务员为寻租而恶意进行检查和执法的局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