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立竞争择优的人才选拔机制。竞争择优的目的就是要造成万马奔腾的竞争态势,在“赛马场”上发现人才,从而形成人才能上能下、能进能出、人尽其才的生动局面。
建立与人才贡献相适应的人才激励保障机制。建立向高层次、高技术人才和优秀拔尖人才倾斜的分配激励机制,对取得重大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人才实行重奖,真正使一流人才、一流贡献获得一流报酬,充分体现人才的知识和创造性劳动的价值,充分调动人才的积极性。
5.着眼实践,优化选用人才的环境。
营造良好的政策环境。积极出台和实施先进的人才政策,发挥政策对人才成长的导向作用。尤其在用人政策上坚持重用德才兼备的人,重奖贡献突出的人,留住才华出众的人。
构建和谐的社会环境。要鼓励创造,鼓励冒尖,坚决反对“枪打出头鸟”、“木秀于林,风必摧之”的不良风气;要倡导竞争,包容失败,弘扬艰苦奋斗、自强不息的社会风尚;要强调团结,减少内耗,构建相互支持、共同进步的人际关系;要强化宣传,把握导向,大力表彰和推介重大创新成果和作出重大贡献的人才,形成“创业光荣、创新可贵、创造无价”的社会舆论导向。
打造优质的服务环境。切实为各类人才诚心诚意办实事、尽心尽力解难事、坚持不懈做好事,使一切有利于社会进步的创造愿望得到尊重、创造活动得到支持、创造才能得到发挥、创造成果得到肯定。
(三)坚持实践本位,做好人才工作,必须防止选用人才中的错误倾向。
1.防止注重数量,忽视质量。人才队伍应当是数量与质量的有机统一。改革开放以来,随着我国人才工作的推进,人才培养和使用的规模取得了突破性进展。但与此同时,在某些地方、某些领域,注重人才数量,忽视人才质量的问题也日益突显。如近年来的高校扩招,本科生、硕士乃至博士人数激增,而我国高等教育的承载水平尚未适应这一增长,这些“扩招”出来的高学历人才质量是不是也打了折扣?人才之所以称之为人才,关键在其“才”,“才”就是质量。注重数量,忽视质量,实不可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