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要确保政治过硬。行政执法工作性质决定了行政执法者手中掌握着国家赋予的行政管理权。要保证这种权力的正确行使,必须加强政治思想和道德建设。要组织执法人员深入学习“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提高运用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方法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要牢固树立为人民服务的思想,做到公正执法、文明执法,决不能滥用权力枉法裁判,决不能将行政处罚作为创收手段。要进一步增强责任感、使命感,心系“三农”,敬业奉献,培育一支群众满意、政府放心的农业行政执法队伍。
第三,要精通执法业务。要切实加强对执法人员的教育培训,全面提升业务素质和依法行政、文明执法水平。尤其要加强上岗前培训,执法人员必须经培训考核合格后才能持证上岗。同时,要加强知识更新,按照“实体法与程序法并重、法律知识与操作技能并重”的要求,灵活多样地安排时间学习。浙江省农业厅将定期组织农业执法骨干培训。执法人员对有关的法律法规要“懂”,对行政处罚、复议、诉讼、赔偿、许可等“五大”行政法律和农业专业法律法规要“精”,真正成为能担当执法重任的高素质复合型人才。
第四,强化制度建设。从各地实践看,应建立五个方面的制度:一是办案制度,包括案件受理、调查取证、听证、执法承诺制、重大案件集体审案、移送和上报备案制等制度;二是执法人员管理制度,包括工作守则、错案责任追究、保密、证件管理、学习培训和轮岗等制度;三是财物管理制度,包括收支两条线管理、票证管理、文书档案管理、执法设施管理等制度;四是监督与廉政制度,包括层级监督、内部监督和廉洁自律等制度;五是投诉举报受理和举报奖励等制度。要切实抓好制度落实,用制度规范和约束行为。
(四)以处理好各方关系为主要基点,创造良好的执法环境
农业行政执法既是农业工作的主要内容,又是整个国家行政执法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要按照“内外联手、协作共事”的要求,处理好各方面的关系,努力营造良好的执法环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