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认清形势,提高认识,进一步明确执法工作的指导思想和目标
近年来,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渐完善,我国法制化进程明显加快,依法治国方略扎实推进,全民的法制意识不断增强。2010年3月22日,国务院发布了《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确立了建设法治政府的目标,明确了今后10年全面推进依法行政的指导思想和具体目标、基本原则和要求、主要任务和措施。7月1日《行政许可法》实施,构筑了政府依法行政的基本框架。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对党的执政能力建设进行了全面部署,强调要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对推进行政执法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浙江省委十一届七次全会通过的《意见》指出,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必须致力于巩固党执政的政治基础,全面推进法治社会建设,不断增强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本领。这些都为农业行政执法工作指明了方向。
全面推进依法治农,是加快农业发展的一项基本方针,是各级农业部门的重要职责。与整个国家的法治化工作相适应,全国的农业行政执法工作也取得重要进展,综合执法呈燎原之势。目前,全国有1400多个市、县开展了农业综合执法工作,其中200个县被农业部列为全国综合执法试点单位。贵州、宁夏、湖北、江苏等省起步虽比浙江省迟,但进展快。特别是2002年以来,国务院下发了有关文件,中编办开展综合执法试点,明确了思路和重点,对农业综合执法起到了有力的推动作用。加强农业综合执法工作,已在全社会赢得了广泛认同,它是农业部门的一项极为重要的工作。因此,我们要清醒地看到农业执法工作面临的新形势,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站在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加速推进依法治国战略、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高度,进一步提高对农业行政执法工作重要性、必要性和迫切性的认识。
(一)加强农业行政执法,是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维护广大农民群众利益的根本要求。农民是我国当今社会中最庞大的群体,也是弱势群体。保护好农民的根本利益,既是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本质要求,也是农民群众的迫切愿望。目前,农村地区执法监督相对薄弱,一些地方农资市场经营秩序还比较混乱,假冒伪劣农资等侵农害农坑农行为时有发生,农民的法制意识淡漠,维权能力较弱,利益得不到有效的保护。加强农业行政执法,打击坑农害农事件,既保护了农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又维护了农村稳定;加强农业法律宣传教育,把法律交给农民群众,提高了他们运用法律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能力。各级农业部门要始终突出保障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维护农民权益和农村稳定,找准行政执法工作的着力点,真正做到执法为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