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落实好责任制。要建立健全以“一把手”为第一责任人的行政执法责任制,建立权责相当、职责明确的工作责任约束和追究机制。逐步建立健全行政执法考评制度和行政职权、责任公示制度,把行政执法责任制和政务公开工作有机结合起来。权利与责任是相对应的,农资市场秩序出现问题,该管的没有管起来或者没有管到位,就说明管理力度不够,应承担责任。安徽阜阳的奶粉事件、黑龙江的种子事件等都是很好的例证。
第四,抓好96323投诉举报电话的运行工作。在电信部门的支持下,2010年3月,浙江省农业部门开通了统一的“96323”投诉举报电话,接受农业违法行为和农业生产事故的投诉举报,提供法律法规的咨询服务。通过这一电话,全省共受理投诉举报和咨询1538件,不仅使咨询得到及时回答,也成为发现农业违法案件重要线索的来源,如富阳市农业局在开通第2天,通过“96323”获得的重要线索,成功破获了一个饲料地下制假窝点。宁波市农业局根据线索,查获了一起假农药案。“96323”可以作为转变作风、提升执法快速反应能力的重要手段,由专人负责,快速处理,高效运行,真正使之成为“农资打假的帮手,农民朋友的靠山”。
(三)以提高执法能力为主要目标,建设一支高素质的农业行政执法队伍
随着改革深入和市场经济体制的不断完善,农业执法工作面临着许多新情况、新问题,面上监管加强后,一些不法分子转入地下生产,违法手段越来越隐蔽、违法行为越来越多样、违法技术越来越高明;有的钻法律空子,打“擦边球”,误导消费者,给监管工作带来困难。因此,要进一步加强自身建设,提高执法能力。
第一,要建立精干的队伍。目前,浙江省3600多名持证农业执法人员中,还有部分为兼职人员,既搞执法又从事经营,不仅精力分散,而且影响了执法的公正性和权威性。为此,要严格把好进口关,根据农业部“在岗专职”的规定,对新进执法人员,严格审查把关,真正把素质强的人员充实到队伍中来。要对现有执法人员进行一次清理,对兼职人员特别是兼职从事经营人员,在2010年6月底前彻底分离,执法证件该收回的收回,如发现有违规执法的,要取消资格的坚决取消,对占用执法机构编制的坚决收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