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速推进农业历史性转变,实现可持续发展,根据依法治国方略的要求,结合当前浙江省农业法制和行政执法工作实际,今后一个时期农业行政执法的指导思想是:以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贯彻落实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纲要》,贯彻和落实科学发展观,以法律法规为依据,全面提高干部职工的法律素质,提高立法、执法和普法水平,加大依法行政力度,为稳固农业基础地位,保护农业安全生产,维护农民的合法权益,全面推进农业和农村现代化建设,提供坚实的法律保障。
根据上述指导思想,今后3-5年农业行政执法工作的基本目标:紧紧围绕《全面推进依法行政纲要》提出的依法行政要求,不断完善农业法律体系,积极履行行政执法职能,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抓好农业执法队伍建设,以适应农村经济全面发展和率先基本实现农业现代化的需要。
——法规体系基本健全。根据农业和农村工作实际,以及市场经济体制完善的需要,抓紧研究制定相关法规和规章,建立起门类比较齐全、结构合理、相互配套、操作可行的法律体系。
——执法工作运行高效。在全省农业部门建立权责明确、行为规范、监督有效、保障有力的行政执法体系,做到执法主体、执法行为、执法监督规范化;努力形成一支政治合格、业务精通、装备完善、作风过硬、高效廉洁的专职综合执法队伍。
——市场秩序明显好转。进一步加大执法力度,标本兼治,使农资市场秩序基本好转,农民的权益得到有效保护,做到立案查处率、处罚结案率和办案正确率98%以上。
——法律素质明显提高。普法教育得到切实加强,农资生产和经营人员普法面达80%以上;农业系统干部职工的普法面达90%以上;农业系统领导干部和行政执法人员的普法面达100%。法律意识和素质明显提高。
三、深化改革,完善体制,全面推进执法体系规范化建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