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实行物资管制,内迁四川的企业后来大部分被绑到了国家的战争机器上,为政府生产战争物资,很多企业逐步被官僚资本和国家资本渗入,一是因政府提供贷款等方式逐渐被控制;二是由于地方经济因素,企业经营一落千丈,最后不得不交给政府。
统制最早的工业品是钨和锑,1937年,这两种产品100%为民营企业生产,到1944年,已减至8%。“民营企业减产的原因是政府压低收购价,以至不敷成本。”《中国资本主义发展史》中分析到。
抗战刚一开始,1937年,国民政府即通过《非常时期农矿工商管理条例》,对经济实行全面干预,让资源最大地用于战争,并控制所有与军需相关的产品的生产、运输、销售、贸易等各个环节,而且控制的面越来越大,国家资本在加强重工业发展的同时,在轻工业领域也获得了显著扩张。1939年,政府开始对生活资料的生产、销售进行全面干预。面粉和火柴行业原本没有国营资本进入,但到1943年,国营企业已占产量的27%;棉纺织一向是民营最重要的行业,至1942年,在后方的76家纺织企业中有33家属于国营,国营企业控制了后方纺织工业资本总额的49%,到1943年,国营已达51.1%。
国民政府对内迁民营资本的态度转变发生于1939年。
战争初期,由于时间、经费的极度紧张,国民政府不得不把精力用于利用内迁及原有民营工矿企业的设备,以图在最短的时间内推动工业的发展。也就说在战争初期,国民政府基本上沿袭了战前发展模式。
1939年1月,国民党五届五中全会在重庆召开。以此为转折点,国民政府开始对国营资本大规模投资。1939年5月,国民政府在重庆召开全国生产会议,蒋介石在开会训词中提出:“要集中资本,扩张生产……我们今天要发展国家资本、奖励私有资本、欢迎友邦资本,来扩大战时生产。”此后,国营工业的中心地位确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