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事业的章鱼状势力结构,正在变得自我固化并富有扩张性。”1941年12月,英国《经济学家》杂志这样批评中国国民党政府不断将私营事业从一些领域中排挤。
国营资本也不争气。1942年后,国统区的国营资本尽管不断膨胀,但效率和效益却极差。资源委员会154个所辖企业的财务报告显示,抗战期间28%的企业亏损,25%的企业利润低于5%。
此时的翁文灏也清醒地认识到:“经济设施虽初见端倪,但与实际需要相较,如杯水车薪。中央电工器材厂(当时最大的国营企业)与德国西门子相比不及3%,其他更是望尘莫及。”
战后,国民政府接收了大量日伪产业,加上收购的民营资产,国民政府实际控制的资产已占国家全部资产的近90%。但这些资产要恢复生产需要投入大量资金。据专家估计,战争期间与战后初期,中国的工矿交通事业共损失设备31亿美元之巨。国民政府只有投入同样数目的资金,才能使工业生产能力恢复至原先水平。
但31亿美元对国民政府来说,无疑是天文数字。1946年,国民政府年度国库实支出为5.5万亿元法币,而税收等各项收入不足2万亿。
许多国营企业长期得不到恢复,同时国营企业中,官僚化、衙门化的痼疾仍深植其中。尤其严重的是国民政府的国家资本事业不断被官僚资本鲸吞蚕食,成为了大官僚与民争利的工具。名为国营,实为权贵控制。这已严重背离了国营企业的宗旨。
甚至连翁文灏也开始批评当局:“资源委员会主办的事业是国营企业而不是私营企业,可是我不明白,有些中山先生的信徒却在大办私人企业,像扬子公司(宋子文控制)之类,难道符合三民主义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