麦考米克于1979年提出了面谈法的一些标准,它们是:
1.所提问题要和职务分析的目的有关;
2.职务分析人员语言表达要清楚、含义准确;
3.所提问题必须清晰、明确,不能太含蓄;
4.所提问题和谈话内容不能超出被谈话人的知识和信息范围;
5.所提问题和谈话内容不能引起被谈话人的不满,或涉及被谈话人的隐私。
四、其他方法
1.参与法
也称职务实践法。顾名思义,就是职务分析人员直接参与到员工的工作中去,扮演员工的工作角色,体会其中的工作信息。参与法适用于专业性不是很强的职务。参与法与观察法、问卷法相比较,获得的信息更加准确。要注意的是,职务分析人员需要真正地参与到工作中去,去体会工作,而不是仅仅模仿一些工作行为。
2.典型事件法
如果员工太多,或者职位工作内容过于繁杂,应该挑具有代表性的员工和典型的时间进行观察,从而提高职务分析的效率。
3.工作日志法
是由员工本人自行进行的一种职务分析方法。事先应该由职务分析人员设计好详细的工作日志单,让员工按照要求及时地填写职务内容,从而收集工作信息。需注意的是,工作日志应该随时填写,比如以10分钟、15分钟为一个周期,而不应该在下班前一次性填写,这样是为了保证填写内容的真实性和有效性。工作日志法最大的问题可能是工作日志内容的真实性问题。
4.材料分析法
如果职务分析人员手头由大量的职务分析资料,比如类似的企业已经做过相应的职务分析,比较适合采用本办法。这种办法最适合于新创办的企业。
5.专家讨论法
专家讨论法是指请一些相关领域的专家或者经验丰富的员工进行讨论,来进行职务分析的一种方法。这种方法适合于发展变化较快,或职位职责还未定型的企业。由于企业没有现成的观察样本,所以只能借助专家的经验来规划未来希望看到的职务状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