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人认为天是世间万物的主宰,天对人间的一切都有使其存在和发展的意愿和安排,人只能“顺天理物”,不能逆天而行,人间发生的一切都是天意的体现。在这种认识的基础上,人们其实有两种为人处事的态度可供选择:一是消极地随心所欲,放弃对社会和自身的一切责任,得过且过,甚至可以无恶不作。这样做的理论根据可以归结到“天命”,说这也是天的一种安排,人不过是天所操控的棋盘上的一枚可以被任意牺牲的棋子——反正一切都有天给兜着。一是积极地探讨了解天的意愿的内容和规律,主动承担起天所赋予的任务,配合和帮助天来实现其意愿和安排,自觉地为天当一个冲锋陷阵的马前卒——这实际上是要将自己当成天的化身。
古人心目中的天的形象是很神秘的,但他们对于天的意志的属性的认识却一点也不神秘。《尚书·汤诰》:“天道福善祸淫,降灾于夏,以彰厥罪。”《左传·僖公五年》:“鬼神非人实亲,惟德是依。”又云:“如是,则非德民不和,神不享矣。神所冯依,将在德矣。”《史记·伯夷列传》:“天道无亲,常与善人。”说来说去,所谓天意的属性很简单,就是“福善祸淫”,也就是惩恶扬善,就是让人们规规矩矩地做一个对社会和他人有益的好人。好人必有好报,这种好报由天来颁发。恶人必有报应,这种报应由天来执行,罪大恶极之人就会天打五雷轰。如此看来,所谓天意其实就是人意,就是社会公理,这样的天意恐怕是人人都不难知道的。明明都是人的意愿,却要说成是天的意愿,这确实是个很有意思的发明。同样的弃恶从善的主张,如果是人提出来的,那么人们就宁肯相信“杀人放火吃饱饭,修桥补路砸折腿”,宁肯相信“看经念佛瞎了眼,行好积德常忍饥”,宁肯相信“撑死胆大的,饿死胆小的”。如果这个主张贴上了天的标签,其威慑力就足以使形形色色的人们开始掂量自己的行为,对天的权威有所顾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