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莫斯的办公室设在AFLAC大厦的行政套房内,这座大厦是哥伦布的最高建筑。丹?阿莫斯自1990年起担任首席执行官,那年他39岁,他的叔叔、一直是公司驱动力的约翰在那一年死于肺癌。丹阿莫斯想让大家知道,他的职位并不是别人传给他的。他在公司做过销售和经理,在AFLAC,推销员是以佣金的方式取酬的。他取得了很大成绩,于1982年当上了公司总裁。为了进入他叔叔的行政套房工作,丹?阿莫斯还不得不削减了10万美元的报酬(他的儿子保罗今年28岁,现任公司在佐治亚州北部的销售协调员)。
假如约翰?阿莫斯知道AFLAC进入《财富》500强,他会感到吃惊吗?不太可能。丹?阿莫斯说,“他向来乐于预测公司未来会变得多大,尽管那些预测在早期看上去并不很可信。”像大多数创业公司(无论是过去、现在,还是以后)一样,这家公司经历了艰苦时期。1955年还没有风险投资产业,弟兄三人当时借了大约5万美元,才达到在佐治亚州投资对资本金的要求,然后他们通过上门推销股份的方式以增著资本。他们也尝试过用同样的方法──一家一家上门──推销保险,但没有取得多大成功。保罗阿莫斯说,“我们已破产过多次,只是从未宣布过。”
保罗──AFLAC的员工称为“保罗先生”──认为,公司之所以成功,是因为三兄弟没有“固守于保险业务的传统套路”。他们让思维自由发挥,用新的、不同的方式来思考业务。所以,就像雷?克罗克(RayKroc)找到了销售汉堡的秘诀、萨姆?沃尔顿(SamWalton)发现了经营零售业的方法一样,约翰?阿莫斯找到了真正意义上的保险业务创新。
事情是这样的:在美国家庭保险公司创立几年后,约翰?阿莫斯的父亲死于肺癌。从治疗父亲的花费中,他意识到其中还有很大的一部分费用保险未能覆盖,由此他产生了补充性癌症险种的想法。客户只要支付一小笔保险费(当时一个家庭每年支付24美元,个人支付12美元),那么如果客户罹患癌症的话,将获得一大笔保险赔偿金,用于支付护理费、家人的旅馆房费等等五花八门的支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