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前提条件:(1)消费者对自有品牌有一定的认可度。只有具有广泛的消费基础,自有品牌才能得以生存,消费者对自有品牌的认可度是开发自有品牌需考虑的首要问题。(2)零售企业必须具备一定的经营规模。开发自有品牌要求连锁商业企业具有庞大的销售网络和雄厚的资金实力,以实现巨量采购和巨量销售。国外许多商业企业的自有品牌之所以成功,关键就在于他们已建立庞大的销售网络。
实际上,在销售网络上苏宁似乎已成竹在胸,但是就认可度而言,在目前的中国手机市场,消费者还没有抵达“摩托罗拉手机与苏宁手机区别不大”的境界,以此看来,目前的苏宁手机充其量也就是个尝试,吸引消费者眼球而已。
第二,产品选择上,并非所有产品都适合建立自有品牌。即使沃尔玛的贴牌之路也并非一帆风顺,例如沃尔玛曾推出的“山姆精选”可乐,尽管在盲测中95%的消费者无法区分它和可口可乐,但是其销量从未能达到可口可乐的10%。一般适合做自有品牌的商品可具有以下特性:
(1)品牌意识弱。如胶卷、电脑、化妆品等产品,消费者的品牌意识较强,趋于购买指定品牌商品,自有品牌难以得到消费者认可,开发难度较大。
(2)销售量大、购买频率高。只有销量大才能降低成本,保证自有品牌商品的价格优势。购买频率高使得消费者品牌忠诚度较低,顾客易于受商场促销和推销策略的影响,转而购买商场自有品牌。
(3)价格低、技术含量低。单价较低的商品价格敏感度较高,价格低廉的自有品牌商品更容易被消费者接受。技术含量高的商品消费者忠诚度往往较高,而且需要强大的售后服务来支撑,难度较大。
(4)保鲜、保质要求程度高。如食品、蔬菜等商品,商业企业可以利用短渠道的优势保障及时供货,同时以良好的信誉作保证。
从苏宁的产品结构来看,选择手机作为自有品牌的突破口,也在情理之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