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荣氏家族》里就讲述了这样一件事:1927年“四一二”反革命政变时,蒋介石对荣家在上海和无锡的工厂下达查封令。最终以荣宗敬为首的联纱会认购了南京国民政府的50万元“二五库券”,才让蒋介石收回了查封令。
追随国民政府迁厂入川,意味着要接受蒋介石的统制经济政策,再加上西南地区工业基础薄弱,“当时甚至有‘宁弃之江中,不愿迁之于川’的说法,”据《荣家企业史料》记载,主持内迁的李国伟也受到了荣家的责难。
在荣氏家族内部还在争论之时,蒋介石政府起到了决定性的作用。国民政府下达指令:荣氏在武汉的厂子必须要拆。宋美玲还为此亲自去过厂里,表示“如果不拆就毁掉”。无奈之下,荣家最终同意将“申四”、“福五”厂拆迁入川。
出乎荣家意料的是,入川后的“申四”、“福五”厂获得了充分的发展。《荣家企业史料》称:“以‘申四’为例,‘申四’重庆厂生产的棉纱因为战争造成的物资内运困难的缘故而供不应求,即使价格不断上涨,也总有客户排队求购。”
“申四”的账表资料显示:1939—1945年,“申四”重庆厂的盈利约合战前法币325万元,盈利率高达70%,而如果将暗账盈利额也计算在内的话,这两个数字则可分别达到934万元法币和161%。
内迁企业获利的充实,使它们能够在大后方建立起一整套工业生产配套企业。1939—1945年间,“申四”、“福五”共在内地迁建了11个企业单位。其中,作为“申四”内迁的重点之一的宝鸡厂因为地理位置优越,生产条件和销售条件俱佳,1939—1942年的短短几年间,纱锭数量从2000个增加到20000个。
潘必胜认为,荣家内迁企业的历史意义在于,“这些内迁或迁建企业在为荣家赚取高额利润的同时,也为当地培养出一大批掌握着先进工业生产技能和企业管理理念的人才,这在客观上大大推进了中国内地的工业化进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