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创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和公正高效的法治环境

   2023-04-12 互联网4090


  (五)认真总结经验,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规范化建设。加强制度化、规范化、法制化建设是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健康顺利发展的重要保证。各地就综合治理工作建章立制进行了积极探索,有的地方人大制定了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法规。认真落实“谁主管谁负责、谁经营谁负责”、“属地管理”、“一票否决”制度,建立领导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度,建立综合治理目标管理和激励制约制度,建立群防群治的组织形式和保障制度,等等。这些方面的建制、立法活动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法制化建设打下了良好基础,要系统地总结,大力推进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规范化建设。

  四、围绕发展这个党执政兴国的第一要务,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法律秩序

  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指出,提高党的执政能力,首先要提高党领导发展的能力。维护重要战略机遇期的稳定,目的是实现经济社会更快更好地发展,更快更好地提高人民群众的物质文化生活水平。建立良好的市场经济秩序,及时消除经济领域的不稳定因素,既是促进经济发展的必然要求,也是维护社会稳定的重要方面。政法机关贯彻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精神,必须牢固树立发展是党执政兴国的第一要务的意识,牢固树立为第一要务服务的意识,一切政法工作都要有利于促进经济发展,促进改革开放。

  (一)依法打击严重经济犯罪活动。当前,我国经济健康发展,市场经济秩序不断改善。但是,经济领域的违法犯罪活动仍然相当突出,犯罪总量居高不下,涉案金额越来越大,涉及领域越来越广,新型犯罪不断出现,跨国跨境犯罪不断增多,不仅直接危害国家经济安全,而且严重影响社会稳定。对此,必须依法从重从严予以打击,坚决遏制经济犯罪的高发势头。要重点打击金融、财税、证券、期货等事关国家经济安全领域的严重经济犯罪,非法集资等事关群众切身利益、影响社会稳定的严重经济犯罪,制售假冒伪劣商品、走私、侵犯知识产权等严重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的犯罪,利用国有企业改革之机侵吞国有资产的犯罪。尤其要依法严肃查办严重经济犯罪背后国家工作人员索贿受贿、玩忽职守、滥用职权以及徇私舞弊等犯罪活动。对经济犯罪多发领域和地区,要及时组织开展专项斗争和重点整治行动。要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严防犯罪嫌疑人携款外逃;对已经在逃的,要下大力气将其缉捕归案。要完善行政执法与刑事执法相衔接的机制,加强对有案不立、有罪不究、以罚代刑等问题的监督力度。政法机关要与海关、工商、税务、银行、证券监管等部门建立协作配合机制,把预防经济犯罪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上,提高发现、预防和打击经济犯罪的综合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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