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创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和公正高效的法治环境

   2023-04-12 互联网4090


  七、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党对政法工作的领导

  坚持党对政法工作的绝对领导,是政法工作始终沿着正确方向前进的根本政治保证,是我们必须长期坚持的重大政治原则,是我国司法体制的政治优势和重要特征。在新形势下,党对政法工作的领导只能加强,不能削弱。这是党的执政地位决定的,是深刻变化的国际国内形势决定的,是提高党的执政水平、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要求决定的。党对政法工作的领导,主要是政治思想领导、方针政策领导和组织领导。根据当前政法工作面临的形势和任务,各级党委要在抓班子建设、队伍建设,抓司法体制改革的同时,切实加强以下六个方面的工作。

  (一)加强对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工作的领导。要按照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的要求,坚持稳定压倒一切的方针,落实维护社会稳定的工作责任制。要着眼于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及时制定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具体措施,在发挥政法部门职能作用的同时,统一各部门的思想行动,形成维护社会稳定的合力。要经常分析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形势,准确掌握当地社会稳定的突出问题,有针对性地作出工作部署。要把社会稳定作为检验各级党委和领导干部执政能力和执政水平的重要标志。加强督促检查,切实抓好维护稳定工作措施的落实。

  (二)加强对司法领域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当前,司法领域的意识形态总体是健康的,但也存在一些问题。各级领导干部务必保持清醒的头脑,警惕别有用心的人打着依法治国的幌子否定党对政法工作的领导,警惕别有用心的人打着司法改革的旗号否定社会主义司法制度,警惕别有用心的人利用个案炒作诋毁政法机关和政法队伍的形象。坚持马克思主义对政法工作的指导地位,用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牢牢占领思想舆论阵地。加强政法宣传阵地的建设和管理,加强对互联网等新型传媒的监管。司法理论研究和司法教学,必须坚持正确的指导思想和四项基本原则,探索创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学体系。加强各级法学会的建设,发挥它们繁荣法学理论研究,加强境内外司法交流,组织和团结广大法学工作者和法律工作者的作用。建立和完善对敏感案件的舆论引导机制。加强对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领导,不断增强干部群众的法制观念。坚持正面宣传为主,既要依法加大舆论监督的力度,又要维护政法队伍的整体形象和司法权威,为维护社会稳定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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