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来早在2003年当阿里巴巴闭门研发C2C的时候,腾讯就有相似的念头,提出合作。但终因马云出让的股份太少而作罢,腾讯的电子商务企图一直搁置。而到了2005年淘宝大功告成、同时推出自己的IM的时候,腾讯在当年9月拿出了自己的电子商务业务。表面上看是马化腾侵入到马云的领地,但对腾讯而言,却有“平台保卫战”的意义。
扩张后的财务表现相随而至。2006年第一季,腾讯的互联网增值服务收入(包括网络游戏、社区等业务)达到5430万美元,同比增长193%,与网络游戏老大网易的相应收入5620万美元相差无几。而腾讯的总收入则高达8030万美元,同比增长115%,远远甩开了网易,居中国互联网之冠。
“的确是被市场逼出来的”,马化腾说。因为互联网市场太新太快,往哪里走都有很多的可能。如果由自己来主导可能没有办法证明所选择的就是对的,几个月内都有很多新东西冒出来,凭什么判断哪个是热点?有竞争对手了,人就开始有了斗志;看看别人哪些做得好,哪些做得不好,如果别人杀过来,应该怎么办?是硬顶,还是去别的地方迂回作战?
对手疯狂的围剿催促腾讯由守转攻,成就了最后的“全民公敌”。马化腾带着点幸运的口气说,如果说真的没有压力,我就不思进取,耗死了。
正因为此,落了个“模仿者”而非“创新者”的绰号。马化腾不以为然。“我不盲目创新,微软、Google做的都是别人做过的东西。最聪明的方法肯定是学习最佳案例,然后再超越。”腾讯内部构思一个项目往往很早,比如电子商务,但往往要搁置上一两年才正式推出。因为资源有限,头头脑脑们一段时间只能专注在一个业务上,业务要排优先级。“我不争第一,没意义。新产品一出来就要保证稳定,不能想怎么改就怎么改,要慎重。”
这一点,与马化腾最为“惺惺相惜”的丁磊也说过相同的话,“做企业不是比谁动手早,而是比谁活得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