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时大通认为,大通并不局限于快件,而是一家集普货、海运、仓储等业务于一身的多功能公司。而现实情况是,随着中国入世时间表的推进,市场对外资巨头迟早要开放,尤其是货代公司如果没有客户就很容易被击垮。在此背景下,合作满3年后双方没有续约,1998年底各自分飞。
业内认为,双方合作告吹的结果是“双输”。据称,合约解除的那段真空期间,联邦快递每天要积压近30万件快件。而缺乏一个强势品牌的大通,其快递业务开始走下坡路。大通原先置办用于快递车辆的财务成本也逐渐加大。
不久,他们各自寻找新伙伴。联邦快递找到民营企业大田集团,大通与美国第四大快递企业安邦快递合作。但两个结果却差异巨大,后来居上的大田集团声名鹊起,而大通业务继续下滑。
大田的现实选择
应该说,当时的大田集团可谓“默默无闻”。据说,当时联邦快递的一个重要考量就是,选择实力相对弱小的公司,可以在合作中得到绝对话语权。大田董事长王树生曾表示,作为与联邦快递的合资公司,大田-联邦快递将接受联邦快递中国业务分区总部的领导。然而事实上,在大田-联邦快递中,大田和联邦快递各占50%股份,双方不应是谁领导谁的问题,更何况大田-联邦快递的董事长是王树生,陈嘉良是副董事长。
根本原因恐怕还在于利益。对大田来说,这种模式下的合作,最大目的莫过于利益分成。据了解,王树生大概每年都能拿到近1亿分红,收益颇丰。在双方合作的近6年里,大田利用这笔资金不断拓展国内网络,不仅建立118家分支机构,服务于国内541个城市,而且大田总资产也由1992年成立之初的6万壮大到现在的9亿,增长上万倍。
然而,这是一个“看上去很美”的合作,繁荣的表面背后存在泡沫。模式并不能掩盖双方的实力差距。正如王树生所言,由于大田-联邦快递完全由联邦快递方面“领导”运营,办公地点、人员招聘、业务开展、财务结算等各方面都是其独立操作。据了解,在之后的合作中,大田联邦快递在业务上几乎全部由外方掌控,大田只能分红。一旦联邦快递舍其而去,大田的快递业务无疑将因此断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