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实上,欧美快递企业无论走到哪个国家,都会最大限度地谋求控股和独资。由于在中国政策受限,他们“在法规允许下,哪种方式最赚钱就选择哪种合作关系”。那么,联邦快递是否会步UPS后尘,买断一个独资的未来?
大通的挫折尝试
与大田合作之前,联邦快递与一家国内企业大通国际运输有限公司(简称大通)有过3年短暂“婚史”。
1995年初,大通已在全国拥有30多家分公司,辐射几百个城市,成为当时国内货代行业中的佼佼者。这时,中国市场上出现了对快递的大量需求,中国快递业兴起一股与外资合作的风潮,外资巨头开始抢滩中国。但碍于政策限制,外资企业只能在中国寻找企业进行代理业务。联邦快递、DHL、UPS、OCS、TNT等都找中外运做代理。
但联邦快递很快发现了已基本形成全国网络的大通,随即与中外运解除到期的合约。一直期望寻求更大发展的大通,也正有合作意向。双方一拍即合,在1995年底订下三年合作协议。
双方的合作模式与其他快递巨头在中国的方式如出一辙,即联邦快递提供品牌,大通用其在国内的网络和车辆,共同完成快递业务,国外业务则交由联邦快递完成。双方在国内的业务利润按一定比例分成。据称,当年业务十分红火,营业额几乎与中外运的快递业务追平。
但好景不长。“大通所有的客户都要进入联邦快递的系统。因为这些客户是长期采用信用卡结算,大通一直用这个系统做业务,不断地做,客户便不断地进入联邦快递的系统。”大通一位高层人士表示。他认为这种做法实质上是在掠夺自己的客户,非常不平等。事实上,联邦快递在中国还成立了一个销售部用于维护自己的客户,但大通和这个系统没有关系。大通高层们为此担忧:“这样下去,在快递行业就只知道联邦快递,不知道大通了。”由于业务发展迅猛,大通网络的扩张难以跟上联邦快递的野心。于是联邦快递提出,在国内划分代理范围,长江以北让大通作为唯一代理,而在其它地区则寻找另外的代理,但大通则坚持要做唯一代理。当大通在1997年底研发出一个据称比联邦快递更先进的分拣系统时,没有给对方使用。双方矛盾进一步加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