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格林柯尔的创业史,堪称顾雏军“资本包装术”的范本。公司最初注册资本为2400万美元,股东为设在天津的格林柯尔制冷剂(中国)有限公司(下称天津格林柯尔)和注册于英属维尔京群岛的格林柯尔企业控股有限公司(下称格林柯尔企业控股)。前者以现金1080万美元入股,后者以120万美元现金加一项专利入股,专利估值1.26亿元人民币(折合1521万美元),其中1200万美元作为注册资本。
值得注意的是,格林柯尔企业控股的此项专利名为“顾氏热力循环热工装置的工作介质”,于一年后被再度估值为5.32亿人民币,作为顾雏军个人出资,注入2003年6月成立的扬州格林柯尔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江西格林柯尔创立未久,第三家股东进入。这家股东名为格林柯尔资本有限公司(下称格林柯尔资本公司),注册地同为英属维尔京群岛,与格林柯尔企业控股同为顾雏军私人公司。2002年9月,这家公司在南昌经济技术开发区获得2378亩熟地,土地被拆分为八块出让,格林柯尔资本公司一次付清476万元土地出让金。
当年11月,上述土地被估值为4.71亿元人民币,折合美元5689万元,作为格林柯尔资本公司对江西格林柯尔的注资,其中5100万美元作为实收资本。由此,江西格林柯尔增资至7500万美元。短短三月,土地价值增长百倍。
两年后的2004年7月,江西格林柯尔第三次增资,新增资本来自格林柯尔企业控股,同样以一项专利折资入股,作价2000万美元。
显而易见,顾雏军对江西格林柯尔的实际投资成本,仅为1200万美元现金及一块进价476万元人民币的土地。但加上专利无形资产和土地溢价,江西格林柯尔迅速被包装为9500万美元注册资本的外资巨贾,足以在江西当地摘取最大外商投资项目的桂冠。
另一方面,江西科龙注册资本2980万美元。股东为科龙电器和科龙发展有限公司(下称科龙发展),前者以现金出资1788万美元,持股60%;后者以八项专利入股,专利估值1491万美元,其中1192万美元作为实收资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