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员工永远处在被动的位置:
根据《员工守则》条款,员工始终处于被动的弱势位置。员工认为就算自己对这些规定有什么不满意也不可能有商量的余地,因此对《员工守则》的行为规范并没有放在心上。员工没有了参与性,那么自然对企业的认同感也就削弱了。
(2)奖罚的不均衡:
在《员工守则》中我们都能够找到员工行为规范中的奖与罚,但在实际执行过程中却体现出它的不对等。也就是员工经常说的:“我们只有见到被处罚过,却从来都没听说过谁有受到过企业的奖励”。事实上,在我们的调研中发现,企业也有过对员工实施奖励的行为,但是员工为什么不知道呢?因为员工在潜意识中认为奖罚的不对等,在自己没有听说过有谁受到奖励的情况下就认为企业里没有奖励的行为。其次,企业并没有积极去倡导一些可以受到奖励的行为。再者,因为奖励制度的不明确、不细化,致使员工不知道自己应该怎么做才能受到奖励,因此在行为中只是一味的避免被处罚,而不会去考虑受奖励这个方面。
(3)节假期规定的不合理
按照国家《劳动法》规定,作为企业应该明确带薪假期和不带薪假期。可是在该公司并没有涉及到这一块内容。另外在请假制度和事假、病假等方面的规定也比较含糊,导致员工并不明确自己在什么样的情况下请什么的假不会扣钱,相反就认为了无论在什么情况下请假都会被扣钱,包括请病假,使员工在认识上走入了一个误区,从而对整个《员工守则》有了否定的观念。而事实上,企业在执行过程中对假期的不同所扣的钱也是不同的,这说明员工对这些条款的理解上还存在很大的偏差,而企业对这些却并没有引起重视。
(4)绩效考核形同虚设
《员工守则》中虽然有规定绩效考核的内容,可是因为目前该公司的员工薪资结构的不合理,导致了这一块工作没法开展,却又没有向员工作出有效的说明,从而让员工认为企业管理只是在唱高调,同时对管理层形成了怀疑,这对今后的管理工作的开展都是非常的不利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