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此同时,诺基亚通过多种内部奖励计划和机制,如“诺基亚成就奖”、“诺基亚即时认可奖”、“诺基亚质量奖”等,建立并鼓励员工分享成功。“这些激励不仅代表个人成绩,往往可以形成风气带动整个团队的发展。”何庆源说。
宋新宇认为,越来越多的过去强调速度的国际性技术公司开始采取更加稳健的人才战略,“因为稳定的组织可以有持续的创新能力”。当美国公司的CEO为追求短期效益而采取物质刺激时,人才资源开发的程序总是被忽视掉,而如果公司必须根据组织运营状况而非高增长的市场需求配置人才资源时,欧洲企业就成为了全世界学习的榜样。
社会责任
按照常规观点,企业的社会责任与管理问题差之千里,但对于欧洲企业,社会责任是公司决策层无时不考虑的问题。按照欧洲一些国家《公司法》的规定,企业应该对设立者、投资者以及公司债权人的利益负责。并且法律条文特别指出,公司的职员和公司运营所涉及的相关社会团体属于债权人。这意味着欧洲公司在运营中必须考虑这些利润之外的“次要因素”。事实上,最先贴上社会责任“商标”的是美国公司。但这些美国公司对社会责任的描述,大都仍基于商业的目标,并非将企业看作真正社会公民的实施者。[3][下一页]
大多数美国公司认为社会责任的最终驱动因素是市场及供应链。因为美国公司主要目标是追随快速利润增长,他们通常将经济学家佛里德曼曾经提出的效率理论作为对企业社会责任的最佳解释——弗雷德曼指出:“公司的社会责任就是为股东们赚钱。”
宋新宇认为,美国公司对于社会责任的该种认知,原因在于美国公司是在自由竞争的市场中发展起来的,并且信奉市场手段可以解决所有问题,即使非赢利的社会公共部门也试图采用市场化手段。然而由于商业利益终极追求的限制,美国公司往往并不能承担真正的社会责任。这一点美国人也大都承认。“事实上,美国公司的高级经理们是属于世界上最响亮地宣布其工作是最大限度地增加股东的利益,而不是促进公共目标的人。”这是哈佛大学著名政治经济学家、克林顿政府劳工部长罗伯特?赖克在其《国家的作用——21世纪的资本主义前景》一书中的论断。他指出,“这当然并不妨碍他们在东道国引人注目地显示好公民的身份,或者宣布对公共利益承担深入持久的义务”,但明智的资本家认识到向当地提供显眼的捐赠的价值,如向学校和医院捐款,为找到治疗可怕疾病的方法而提供经费以及资助公共电视台举办民族电视节目,所有这些举措改善了一个企业的公共形象——尽管他们的另一些说客同时要求大幅度减税,这会危及公立学校、医院、医疗研究的经费。明智的美国企业懂得在追求利润最大化的同时如何树立起自己的道义形象,而且熟练地利用后者为它实用主义的目标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