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位英雄母亲的商业歧路

   2023-05-12 互联网3810

  1992年,靠着皮鞋生意,我已有300多万元的资本。柏林皮鞋厂也越做越大,从当初的3人增加到100人,产品在当时的重庆百货商场、华华百货、四鞋百货等地方都有销售点,我也成了远近闻名的皮鞋大户。当然其中的艰辛只有我自己明白。我可以自信地说,我已经成为了一个“无所不能”的商人,在皮鞋厂,我既是厂长,又是会计,所有决策我一人说了算,因为我不会再轻易相信他人的谗言。

  同年,我偶然间得到了一个消息。地处重庆市解放碑的一家电影院,因房屋陈旧破烂,严重影响了形象与市容,急需大量资金改造。后来经相关部门牵线,电影院领导也与我多次协商,希望我能投资。任何人都想把事业做大,我也不例外。而且当时因为皮鞋厂的成功,我认为自己还能做更多、更大的事。因此我在没有和任何人商量的情况下,在最短的时间里做出了决定,与电影院签订了合同。

  我不懂法律,拿到合同就以为万事大吉了,将自己的几百万毫无保留地投入了进去。1994年,我建成了当时首屈一指的亚新娱乐城,其中仅中央空调这一项就投入140万元。

  有个律师朋友曾提醒我,这么大的投资还是谨慎点好,况且他认为娱乐城手续不全。他让我给他一笔费用,他会帮我把这件事情处理好。换了现在,我一定会跟他合作,因为没有哪一个人是全能的,只有让别人赚钱,自己才能赚到钱。当时我却一口回绝:光投资娱乐城和前期的装修等等,我就花费了几百万,现在还没有开始营业赚钱,就又要往外吐钱?再说我罗亚军也不是不懂生意上的事情,想用这件事敲诈我是不可能的。于是,我的态度更加坚决:你不用管了,我心里有数。

  娱乐城开业了,每天都有两三万的营业额,我的人生也进入到了一个最顶峰的时期,走到哪里都会有人追着、捧着。我想,我的辛苦没有白费,我的努力与正确的抉择也让家人过上了幸福的生活。

 
举报收藏 0打赏 0评论 0
 
更多>同类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