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文智来自典型的平民阶层,父母都是长沙的工人、教师,不可能有优越的资源可供倚赖。八十年代,叶要生存,就得自己去创造机会。日后,“兵行诡道”渐渐成了叶的教条之一:不墨守成规,打破按部就班,要非常规,非标准。
叶的履历也颇为杂乱,在物质匮乏的年代,他去做贸易,也就是那时带有几分歧视色彩的“倒爷”;有了经验,转做生产型企业,从国外引进设备原料,国内加工生产;此后,他又打过摄影器材的主意,涉足过通用航空。搞摄影器材,他赚了个盆满钵满;干通用航空,他亏得血本无归。
一个偶然的机会,叶开始了旅游的创业。
当时他代表通用航空去张家界处理一个直升机停机坪的遗留问题,旁人的一句无心话“政府连黄龙洞都想卖”被叶留意到了。从此,叶文智开始筹划和政府谈判黄龙洞的经营权问题。
这就是一个无法按常理出牌的项目。
1997年,卖什么,谁来卖,怎么卖……一切都没有先例借鉴。
首先“买景区”,有没有个法律说法。建设部的《风景名胜管理条例》中明确说不能以租赁或承包的方式经营,所以委托经营似乎可以。但《合同法》里并没有关于委托经营的条款。如果委托经营的合同条款与国家法令法规相冲突,却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承包经营法》。
机会是创造出来的。“可见这种名称的设立是为了规避与国家法规条例的直接冲突。我个人认为这就是‘土豆、洋芋、马铃薯’,叫法不同,但实际是一个东西。”叶总结。
其次,年限、标的金额、职工安置、资产移交等等,一系列的问题都得和政府商谈。这也没有一个标准。
结果,从1996年底到1998年元月正式接管黄龙洞,叶谈判用了整整一年的时间,最终用5.275亿元取得黄龙洞50年的经营权,由此叶文智进入旅游业。
虽然麻烦,但叶愿意做。他把自己定位在一个“邪派”。我们不做别人都做的东西,就要剑走偏锋,他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