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2年,北洋政府在北京召集第一次全国工商会议(时称“临时工商会议”),各地代表百余人,荣德生是无锡四位代表之一。他在会上提出“推广纺织业案”(指出“今日果能兴办一万锭子,即添百万营业,塞百万漏卮,并养一千男女苦工,实中国商业兴败之一大关键也”)、“请选派海外实业练习生案”(指出“我国工商学识尚在幼稚时代,欲谋工商之增进,要在见闻各国现在工商情形,以谋交相贸易之方法,则派员考察之举,万不可缓”)和“兴办制造机器母厂以振起各项工业案”(指出“近来兴办实业欲求大利,非购用机器不可。然机器皆造自外洋,是未及兴利而已流基本金矣。方今民国成立,首重实业,需用新机奚止数千万,兴办之后,须添日常应用之件,又不知几千万。若长此不谋自造,漏卮将伊于胡底?”)。陈文源说,当时的民族资本家都怀抱实业救国的理想,绝非今日一些只为追逐利润的企业家可比。荣德生的提案让人惊叹:1912年,一个只念过6年私塾的人竟然有如此见识。那一年,荣德生37岁。
1979年,荣毅仁提出成立中国国际信托投资公司的报告批下来时,他已经63岁。机会来得比较晚,但它总还是来了。庄寿仓回忆,中信筹组时,国务院正在起草编写《中外合资经营企业》。荣毅仁是征求意见的主要对象之一。草案第四条规定外国投资者投资份额不得超过49%。荣毅仁认为不能这么规定:中国正是因为缺乏资金才引进技术设备,如此限制比例,就要拿出更多的钱去陪外资,与本意不符。当晚,荣毅仁口述,庄寿仓笔录,“从晚饭后直弄到深夜两点”,才完成了意见书。最终,该法将比例定为“不低于25%”。
中信公司初创虽然艰难,但毕竟是国家的公司,而且所负使命极特殊,自然所受限制较少。1987年4月14日,在中外记者招待会上,路透社记者提问:中信公司的投资项目能允许到多大?荣毅仁回答:按照我国的规定,两亿人民币以内的项目可由国家计委委托,两亿以上由国务院批。对我们来说,没有这个限制。只要我们能够解决能源、原材料等,就可以由我们自行决定,当然,要向国务院报备。张绪武说,国家允许中信每年有两到三个亿美元的外债。有很多人认为中信融资方便,是一家搞金融的公司。1992年,在一次中信公司工作座谈会上,荣毅仁再次强调:“中信公司的主业是什么?有人说我们是金融性公司,我开宗明义地讲,我们的主业仍然是进行生产技术投资,是搞实业的。兴业公司更应把实业放在第一位。尽管我们现在工作苦一些,经济效益暂时还不太理想,但是这个方向不能丢。我们要把眼光放远一点。风物长宜放眼量,国家强大要靠实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