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任内外有别 家族式企业到底信任谁

   2023-05-12 互联网3720


  与这种“内外有别”对应的正是人与人之间信任度的递减,而“任人唯亲”也正是对“自己人”高度信任的写照。中国人难以对外人产生信任,而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甚至有人认为互不信任是中国人性格的一大特点,这是传教士史密斯于1894年在他的《中国人的性格》一书中做出的论断。

  韦伯更是对中西方的信任文化进行了理论性的概括,他指出了两种信任方式:即特殊信任(以血缘性社区为基础,建立在私人关系和家族或准家族关系之上)和普遍信任(以信仰共同体为基础),并认为中国人之间存在明显的不信任。中国人只信赖与自己有私人关系的他人,而不信任外人。其信任行为属于特殊信任,这与基督教文明中人们普遍的信任构成了鲜明的对比。而美籍日本学者福山更加直接地指出,中国是一个社会信任度低的国家,社会资本以重视家族传统为核心,家族之内的人们彼此间的信任度很高,但对家族外的人们信任度低。与日本形成鲜明对比的是,中国社会不是以社团为中心,而是以家族传统为中心的社会。

  于是,信任的内外之别在中国的家族企业中也同样存在,绝大多数家族企业的高层人员均是家族内的成员,而家族以外的成员很难有机会进入,这是中国传统的“家”文化在家族企业中的映射。

  将“外人”变为“自己人”

  “自己人”毕竟数量有限,而“外人”又不敢轻易委任。人们不禁要问,家族以外的成员就不可信吗?

  “家鸡被打团团转,野鸡被打满天飞。”中国的一句俗语虽不能给出正面的回答,却足以表明家族内外信任有别的缘由。血缘关系和亲缘关系具有不可替代的凝聚力,它们带来的忠诚使得家族内的协调即使在出现矛盾的时候,也会相对容易。除此之外,还有一种现象也不可忽视,当家族利益与外界利益相冲突时,保护家族利益似乎就成了天经地义,因为“胳臂肘”是决不能“向外拐”的。

  彭泗清曾经撰写过《信任的建立机制:关系运作与法制手段》一文,其中对“外人不信任”可以分为两种情况:一种是起点上的不信任,即因为不了解、不能确定可信程度而不盲目地信任:第二种是永远的不信任,即信任只存在与自家人的范围之内,对外人有一种无法填补的隔阂、甚至敌意。前者是不轻信,这在西方社会也是提倡的,而且它是可以通过交流而改变的;后者确实是断绝了所有的对外合作之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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