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实华为当时还没有公开声明它要在中国反诉思科,这个风声是被深圳某位政府官员有意无意透出的。在2003年3月初举行的全国“人大”会上,这位官员向国外传媒透露:“华为已经起诉思科了。”
但是“因为后来案件进展的比较顺利,就放弃了开辟第二战场的思路。”傅军说。
开庭之前,在律师的引见下,华为将第三方专家,斯坦福大学教授数据通讯专家DennisAllison请到华为深圳和北京,请他参观研发流程,对思科IOS和华为的VRP平台新旧两个版本进行了对比分析。分析的结果是,华为的VRP平台有200万行源代码,而思科的IOS则用了2000万行,其中华为VRP旧平台中仅有1.9%与思科的私有协议有关。“200万的软件怎么可能去抄袭一个比你大10倍的软件?”费敏说。
此外,在3月24日第二次答辩前,另一个对华为极为有利、堪称此次诉讼一大转折点的事件终于被催生了。那就是华为和3Com的合资公司于3月20日宣告成立。这家合资公司共同经营数据通信产品的研究开发、生产和销售业务。
当然,外界很容易认为官司起来后华为刻意地加快了合资3Com的步伐以“联吴抗曹”,甚至不惜向3Com多有让步。华为方面对“加快合资”的说法没有完全否定,但是费敏否认了“合资是为了打官司”的说法,他称,和3Com合资的谈判早在2002年中就开始了,“恰恰相反,华为和3Com合资的消息可能是思科起诉华为的因素。”
对于近年来明显和思科无法对抗的3Com来说,此时和华为走到一起联手抗击强大的思科而不是抛弃这桩合资,也应该是对它利益最大化的选择。事实上,在成立合资公司之前,3Com对华为技术、管理等各个方面都进行了考察,华为到底是一家怎么样的公司,3Com心里是有底、有判断的。
当局者之一的思科也很明白,华为和3Com合资成功对这起官司意味着什么。据某媒体报道,在听到该合资公司成立的消息后,思科的执行副总裁查尔斯·吉安卡罗(CharlesH.Giancarlo)表示,他非常恼火,“以致于三天不想说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