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要学会看对象,如果是你的挚友,对某事固执己见,并有可能引发危机,你未尝不可将自己做个引子来讲一些话,尤其是批评的、负面的,甚至是令人不快的话,这又有何不可呢?
二是抛砖引玉只适合走正道,如果为了歪门邪道也使用此计,我可不予赞赏。比如一些商人以大奖酬宾之类的活动为幌子,出售饮料时承诺多少瓶中就有一个什么奖,但即使你买了1万瓶,也找不到那个所谓的“奖”,这如果也叫抛砖引玉的话,我看应该叫抛假砖引真玉的诈骗术!我们自己在学会理性运用抛砖引玉术的同时,也要预防这类假术在社会上大行其道。
三是要注意“砖”和“玉”的心理价位比。比如你和一些同行的人在一起聊天,本意是想提一个话题,引出对方的好建议,结果你把自己的想法说得过多,而对方心眼比你多,职业嗅觉比你敏感,不但引不出对方的玉,而且你自以为的“砖”反成对方的意外的信息,这就不叫抛砖引玉,而叫“抛玉引砖”砸自己了。我说的这些话对大家是否有用?我还不知道。我只是在这里直抒胸臆,反正权当抛砖引玉!
首先我得澄清一下,我将要说的“欲得先予”和前面谈及的“抛砖引玉”不是同一个意思。“欲得先予”——故名思义,前提是物质的,是为了自己既得的更多利益,采用先舍小利益去换取大利益的计谋,而“抛砖引玉”则不同,它是为了采纳别人的先进思想或谋略而采用的一种“反诱”计谋。诸位且别混淆了这两个词的意思,否则,下面我的话就难以继续了。
古人云:“将欲取之,必先予之。”此话道出了人生的真谛。意思是:你要想办成一件不容易办的事,你就要从规律中找窍门,甚至有必要先在“功夫”上多花心眼。就像你要想摘取树上的果实,就必须先要给树浇水、施肥一样。这个道理要是让大家都来讲,相信每个人都能头头是道,就像一个众人皆知的“阳谋”,道理上谁都懂得,但做起来就没那么容易。为什么?平常不把心事往这方面想,只习惯“得到”,不习惯“失去”,那就更别谈什么“施予”了。“予之”就是施予,但不是施舍。像路上的乞讨者,你给予多少帮助都是有去无回,它只属于恩德范畴,与心眼不心眼无甚关系,所以我也不必要在这里和大家讨论。我所说的“予之”,是那种要想得到别人的帮助的“予之”,具体的说,要想得到别人的帮助,就必须先要去帮助别人;要想得到别人的爱,就必须先要爱别人。这同样不是什么学术概念,而是连小孩都懂得的做人常识,然而我们大人中却有不少人因为生性自私、吝啬、心眼小,屡屡在这种小道理上犯大忌。记不得哪个伟人曾经说过,只有丧失,才能不丧失。要想得到些什么,得暂且先给些什么。这样你才会得到更多成功的机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