激励管理三论

   2023-05-12 互联网3810


  这样,就企业的根本使命目标而言,一方面考虑到企业作为有限人群的集合体,没有必要也不可能做到为全社会中的所有人提供实现人生意义的表演舞台,必须平衡其中所存在的主次关系,做出适当的取舍选择。另一方面,在为不同的权利要求者提供实现各自人生意义舞台的同时,企业作为整体也需要考虑其自身存在的理由。但是问题在于,深究企业整体的存在理由,似乎很难找到不带主观动机假设的解释,其根本原因也许正如“生意”一词所体现的,一个运作良好的企业,本质上所涉及的是一个与环境互动互适的永无止境过程。而作为时序过程载体的企业,其本身就像是一艘不设终点的宇宙飞船,从而也就根本不可能对其最终目的下定义。这似乎可从一个侧面说明,对许多真正与企业共命运的经营者来说,为什么时常会有“人在江湖身不由己”之感叹。阐明人生或企业存在的真正意义,有助于剖析清楚人们的行为动因,而只有明确了行为动因,方能有效解释企业活力的真正来源。

  企业活力:愿力、助力、能力

  探讨企业活力问题,先需明确整体活力的含义,再要弄清其中个体的活力,然后需考虑个体活力与整体活力之间的有机联系。企业作为生命体,其活力本身很难定义,只能借助于过程来描述。就企业整体活力而言,一般认为是指企业所具有的这样一种过程特征,这就是能够主动求变或灵活应变,形成产品或服务特色,做到在动态变化环境中持续演化生存。例如,对经济不景气有较强的抵抗力,在经济复苏时能够较快恢复。在具体行为表现上,有活力的企业在适应环境不确定变化上具有更大的灵活性,掌握着不同于一般企业的独特生存技能,如生产技术、经营诀窍等,能对市场的现实及潜在需求保持高度敏感性与快速响应性,从而不断开发出多种多样的新产品,持续改善产品质量、降低价格并以适当的节拍保证及时交货,从而在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由此可见,企业活力在本质上可以看作是一种行动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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