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在职培训条例

   2023-11-15 互联网1700


  (1)使副职建立起督导下属的意识。

  (2)培养副职用人及训练人的能力。

  (3)帮助副职了解各下属岗位的工作性质及特点。

  5.培养副职的责任感。

  (1)养成靠自己思考的习惯。

  (2)培养副职宏观考虑问题的能力。

  第三十条本节如有未尽事宜,应随时加以修改。

  三、管理人员教育培训规定

  第三十一条对于管理人员的教育培训悉依本规定办理。

  第三十二条各级管理人员在企业内的关系地位如下:

  1.对上的关系——辅佐上级。

  2.对下的关系——指挥监督部属。

  3.横向的关系——各部门同事协力合作。

  第三十三条各级管理人员的基本责任如下:

  1.按照预定时间生产。

  (1)备齐原料。

  (2)妥用机器设备。

  (3)善用人力。

  (4)平衡生产进度。

  (5)工作简化。

  2.维持品质标准。

  (1)对退货情况作出登记。

  (2)调查责任,研究改进。

  3.减低生产成本。

  (1)切实控制成本。

  (2)尽可能支出低于预算。

  第三十四条各级管理人员对训练员工的责任如下:

  1.对新进员工的训练。

  (1)解释公司政策。

  (2)讲解生产部门操作运行情况。

  (3)指导新进员工参加工作。

  2.训练老员工承担新工作。

  3.训练候补人员。

  4.其他训练责任。

  第三十五条各级管理人员应有良好的人际关系,参考做法如下:

  1.对下关系:

  (1)排解纠纷与抱怨。

  (2)诚心关注下属利益。

  (3)举行聚会、郊游。

  (4)家庭社交访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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