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守则》:职守与尊严该如何平衡?

   2023-02-10 互联网5070


  记者:有人认为一些《员工守则》漠视了员工作为公民的诸多基本权利,是另一种“霸王条款”。比如以前受过极大争议的“跪式服务”,比如一些工厂的出入“搜身”制,您怎么看待此类《员工守则》?

  朱勇国:像“搜身”这些规则涉及侵犯公民个人权利,所以已不是合理不合理,而是合法不合法的问题了。这些条款究竟是不是“霸王条款”?又该怎么面对呢?我认为对于那些在法律上被严令禁止的行为,员工可以通过法院或仲裁行为进行权利申诉。如果一些规则没有被法律所禁止,但看上去是不合情理的,比如“跪式服务”,那要不要接受《员工守则》,要不要与企业签定《劳动合同》就是你的选择了,你可以用脚表决。如果你觉得不合情理,而且更有失尊严,你可以不去。现在由于失业下岗的人员比较多,有人觉得接受这份工作对他很重要,自愿与企业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条款又是平等合法的,那么他就应按照企业的规定认真地去执行。

  记者:此次事件中的司售人员近日被公交公司特别颁发“委屈奖”,并号召公司所有员工向他们学习。“委屈奖”在现在许多企业是一种通常做法,但随着社会的发展,公民的权利意识越来越强,“委屈奖”被指责是“用钱买尊严”。作为企业人力管理专家,您有什么看法?

  朱勇国:“委屈奖”更多的时候是补偿而非奖。因为身份和工作职守所限,员工在工作中受到了一些委屈,甚至是伤害而不能像普通人那样去维护,企业通常会通过“委屈奖”的方式进行补偿,这是无可厚非的。但是仅以“委屈奖”来补偿当事员工,并示范其它员工,我觉得还不够。如果仅通过“委屈奖”号召大家来学习,百分之百的“忍”是不够的,有可能会只能让更多的人对这份工作望而却步,而且还会助长无理顾客的行为。最理想的状态是:企业告诉员工该有怎样的正确的心态面对可能会遇到的委屈。员工因工作有了委屈受到伤害,不仅要有物质的补偿,更有心理方面的指导和治疗,并有专家进行深层次的人际交往指导。现在许多大公司的人力资源部专门有这样的功能,在这种帮助下员工往往能更好地调整心态,更好的适应岗位,以提高职业生活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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