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是倡导企业家精神和民主管理相结合,培育健康的企业文化。救活一个企业或许仅需一个能人,但管理精细化就不是企业家一个人能够胜任的事,需要将精细化的任务分解到每一个环节和岗位,因此要将企业家精神和民主管理很好地结合起来,努力调动每一个职工的参与精神和积极性。一个成功的企业家或许无法改变社会上的“囚徒困境”,但是他完全可以也应当消除本企业的“囚徒困境”,坚持企业事务的公开、透明,提倡公平竞争,尊重知识,尊重科学,努力营造能够充分发挥所属员工聪明才智的小环境,使他们成长为精于本职的能工巧匠,树立质量意识和成本意识,使人人都能感受到精细化管理的好处。通过一系列的努力,形成健康的企业文化,把精细化管理落实到精细之处。
三是建立健全公司治理机制,及时制止管理者的投机取巧倾向。实行精细化管理需要很强的自律精神,但是我们不能仅仅寄希望于此,必须建立健全公司治理机制,对不同层次的管理者实行有效的监督。对企业的“高管”,既要保证他们在实行精细化管理中的个人收入不至于减少,更要防止他们通过粗放管理拼凑当期业绩,及时制止粗放管理的抬头。同时,公司治理机制还要支持和帮助“高管”更好的落实精细化管理。精细化管理事无巨细,企业“高管”不可能事必躬亲,当他们对下属实行相应的授权后,理应放手使用。而下属的执行是否达到了精细化的要求,仍有相当的变数,“高管”边用边疑自有不便之处,这就可以由公司机制进行全面地监控和及时地反馈,使每个环节都处在精细化管理的监督制约网络之中。
四是规范职业经理人市场,加大对“劣币”行为的约束力度。当我们确信忠于职守的管理者愿意进行精细化的同时,也必须认识到,只有严格扼制粗放式管理,使得惯于粗放式管理的管理者不再成为风云人物,杜绝职业经理人市场出现“劣币驱逐良币”现象时,才能使管理者打消通过“劣币”行为侥幸取宠的心态,放弃粗放管理的试探,倾力通过精细化管理表现自己的经营能力和业绩。要想达到这样的效果,当务之急是对粗放式管理进行严格的约束,针对粗放管理中所包含的不正当成份和性质拟制专门的禁止性的法律规范,使管理粗放的“害群之马”受到应有的惩治。假如乙企业粗放式管理中所包含的不正当性受到严厉的制裁,无疑是对甲企业实行精细化管理的鼓励。企业对粗放管理中所包含的“劣币”行为进行破釜沉舟式的约束,当然也需要社会舆论的有力配合,使得对“劣币”式的管理者的使用、炒作和追捧现象逐渐萎缩,使得坚持精细化管理的优秀经理人最终能够脱颖而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