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信泰富的前身泰富发展有限公司成立于1985年。1986年通过新景丰公司而获得上市地位,同年2月,泰富发行2.7亿股新股予中国国际信托投资(香港集团)有限公司,使中信(香港集团)持有泰富64.7%股权。自此,泰富成为中信子公司。而后,中信(香港集团)通过百富勤把部分泰富股份配售出,使中信(香港集团)对泰富的持股量下降至49%,目前已降至41.92%。1991年泰富正式易名为中信泰富。10多年间,中信泰富业务迅猛发展,屡创奇迹。这奇迹是如何取得的?
通过收购取得上市地位
企业上市主要有二条途径,一条是初始上市的途径,即依据公司法、证券法和交易所的规则,将企业“包装”成符合要求的公司,发行股票,挂牌交易;另一条是“借壳”上市的途径,即将已经上市的公司收购过来以为“壳”,把企业资产及相应业务装入“壳”中,同样取得上市地位,中信泰富的前身泰富发展有限公司于1985年成立,1986年成为上市公司,是年,中信(香港集团)通过收购泰富发展取得上市地位,此间有二点意义重大:
(1)中信(香港集团)借壳上市之路,规避了初始上市的一系列法律程序,避免了复杂甚至是艰难的企业“包装”过程,节约了时间,提高了效率,中信(香港)通过成功收购泰富发展一举踏足香港证券资本市场,借“壳”上市是企业踏足证券资本市场的便捷途径。
(2)中信(香港集团)收购泰富发展有限公司,不是通过股权转让来实现的,而是通过泰富发展向中信(香港集团)定向发行2.7亿股新股来实现的(占泰富总股份的64.7%)。收购现有股权,往往导致市场股价波动,或因交易谈判等因素导致交易费用增加,从而造成收购成本难以控制,收购结果亦往往出现“不测风云”。中信(香港集团)以预先“锁定”的成本认购泰富2.7亿股新股,一举控有泰64.7%股权,整项收购一步到位,处理得干净利索,避免了市场波动等因素的负面影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