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战略型管控模式下,集团中各下属企业业务的相关性同样也要求很高,这样集团总部才有能力进行战略评价。
在战略型管控模式下,由于集团总部对下属业务单位的放权分责,总部的规模并不大,也不会设置太多的运营管理职能。总部主要致力于综合平衡,如平衡资源需求、协调经营矛盾、推行“无边界企业文化”、培育高级主管、品牌战略管理、推行标准化、知识与经验分享等等。
由于战略型管控模式与生俱来的折衷性,既能发挥总部的优势同时又能激发下属企业的干劲,所以目前大多数跨国集团公司都采用或倾向于这种管控模式,运用这种管控模式的典型公司有英国石油、壳牌石油、飞利浦等。
总体来说,战略型管控模式明显有着“仁慈的专制”的气质。在战略型管控模式下,集团总部更加类似于军队里面“参谋部”的角色,负责制定总体的战争指导和大战略,但前线上具体的战役组织和战斗工作还是由下属企业根据敌我态势而自主负责。这种管控模式的优点就在于集团内部的各级组织责任分明、角色清晰,从而能够把指挥性和积极性较好地结合在一起。
战略型管控模式的要害在于程序和制度建设(操作型管控这一点倒是无所谓的,反正已经是眉毛胡子一把抓了),如果集团内部缺乏规范的程序和完备的制度,或者有这些却无人来执行或放松监督执行情况,战略型管控可能会流于务虚,出现失控的危险。
程序就是生命,绝不能走过场。
4、财务管控型
财务管控型的管控模式是最为分权的管控模式,强调结果控制是这种管控模式的明显特点。
在财务型管控模式下,集团总部只负责集团的财务和资产运营,所以把重点放在集团的财务规划、投资决策和实施监控,以及对外部企业的收购、兼并工作上面,并不强调业务的战略管理和营运管理。下属企业每年会被给定以各自的财务目标,被赋予完整的业务经营权,下属企业只要达成预期财务目标总部就不会有什么经营干预行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