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此,更需要强调的是团队精神。公司意识到,行业的变化越来越快,这就需要一种具有创造性、灵活性并且能够迅速适应形势变化的新工作方式,员工的表现也应该更加开放、更加具有团队精神。为解决越来越复杂的问题,团队不仅要具备各种技能,而且必须是跨越公司传统意义上的界限组合而成的。为了加强这种团队精神,我们鼓励大家进行更开放的思考,多提出个人建议,同时赋予个人更多的权利,使员工形成网络。有了这种团队精神与专业技能的结合,我们最终实现了公司良好的业绩表现。
今天,我非常高兴地告诉大家,我们已经提前完成了“125”目标,并且在继续向着更高的目标前进。我们公司的股价已经比1992年的最低市值增长了6倍,而且通过对许多指标的衡量,BP已成为世界领先的公司。
〖董事会契约能“上行下效”吗?〗
那么,业绩表现合同究竟是怎样的呢?首先我们来看它的几种不同形式。整个集团的业绩表现合同是CEO向董事会做出的公司整体表现的承诺,它包含财务、非财务以及日常运行的目标,既有短期内可以实现的,也有一年或几年才能实现的。这个合同是一个开端,接下来是下属部门和一些功能领域的合同。需要强调的是这些合同是BP企业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已深深地渗透到公司的每个层次。这个由合同形式构成的链条是逐级实施的,也就是说,集团CEO通过与董事长之间的详细讨论后制定出集团合同,经董事会批准后,下面的业务部门接着制定出他们的合同,这些合同包括各种业务活动的不同目标,对集团合同是一种支持而非简单重复。不仅业务部门如此,其它一些功能团队,如:人力资源部、技术部等也有这种合同。正是每人手中这些业绩合同保证了整个公司业绩合同的顺利实现。所以,业绩合同渗透到公司的每个领域,责任是非常明确的,再艰难也必须实现。管理者不能说“现在生意不好做,请原谅我,我实现不了这些目标”。虽然这种合同形式强调个人责任,但也不会把所有的责任,比如失败的责任都算到一个人身上。公司制定了许多支持措施,在每个业务部门内,员工都可以得到同事的支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