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一个时期,BP的董事长和CEO由一人兼任,后来取消了这种做法,因为我们更需要一个独立的董事长来全职关注股东以及社区利益,而CEO也可以在制定政策和策略时有更大自主权,以确保公司的长期目标得以实现。CEO和董事长之间必须是一种紧密的合作关系,前者必须在后者的心目中建立信心,使其相信由他率领的管理层能够实现公司的目标。CEO在决定如何达到公司业绩目标方面有很大的灵活性,但万变不离其宗,即必须达到目标。当然,一些重要的决策还必须征求董事长的意见。所以,他们之间必须是一种紧密的合作关系。
1997年,BP公司董事会采取了一系列新的治理政策,包括:董事会与股东的关系、董事会自身行为以及与CEO的关系等。董事会与管理层双方的职责再次有了明确界定,董事会不参与公司日常运行,只是负责制定公司大范围的目标和期望值,并且制定边界;而执行董事和CEO则负责制定一些短期计划,以保证公司长期目标得以实现。董事会要的是长期回报,同时也要关注一些短期目标实现,这些财务的和非财务的目标在集团的业绩表现合同中都有明确的规定。同时,董事会还规定了CEO所能采取措施的范围,在其实现预期目标的过程中,董事会必须检查其工作进展情况。
除了对管理层在财务方面有限制之外,还有一些道德、健康、安全、环境以及员工待遇等方面的限制。董事会已经意识到,在不断变化的环境中必须以清醒的判断来为公司作决策。虽然管理层获权在解释公司政策时有一定的灵活性,但在实施一些对公司有影响的行为时,必须经过董事会认可。也就是说,CEO负责管理公司,但必须把有关事务向董事长和董事会汇报。监测管理层的行动是董事会的集体任务之一,但为了辅助管理层工作也建立了一些专门委员会,像道德与环境保护委员会,由六个非执行董事组成,任务是保证公司运行一定要符合道德、环境及社会标准,使BP真正成为一家负责任的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