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凡是有损于当事人社会形象的事不能做;
2)当具体实际的利益与维护社会形象发生冲突时,应该毫不犹豫地舍弃具体利益;
3)处理危机事件的方法措施应该光明正大,不能弄巧成拙,进一步损坏社会形象;
4)当事件只涉及具体利益时,应该立即将其与当事人的社会形象明确区分开来,不让其与社会形象挂上钩;如事件涉及到或损坏了社会形象,则应该以马上修补社会形象为主目标展开系列针对性的公关行动;
5)平时就应该围绕良好社会形象这一中心梳理、细化危机管理体系,设立、完善必要的危机管理组织结构,并且将危机管理分层次、分类别具体分解、落实到人员、岗位责任人上去管理,形成较完善的危机管理系统;
6)对各种可能发生的危机事件,事先应该由责任人做好两到三个可能的预备方案,并且交由危机管理委员会审查批准,必要时还要进行“消防演习”。
在危机处理时,以下一些言论或行为是不妥当的,是有损于当事人的良好形象的:
1)声称“任何企业或个人都可能会发生同类事件”;
2)声称“事件的发生是由于供应商或什么别人的原因”;
3)声称“此类事件属于不可抗力”;
4)不直接、简明扼要地阐述自己在为处理事件具体做什么,而是说一些不传达任何有效信息的废话;
5)面对媒体和公众时态度不严肃、不诚恳,表现出不耐烦或怒气冲冲;
6)事件发生后显得不温不火,似乎对事件造成的损失和影响漠不关心、若无其事;
7)嘴上说在处理,但行动上迟迟不见动静;
8)在处理危机事件时,显得手足无措,不知如何是好;
9)态度强硬,在没有做调查之前,就一再坚持:“是别人弄错了,自己根本没有问题”;
10)面对媒体或公众,发言混乱,出现前后矛盾或多个声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