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企业“人为本”之理
企业,就是人依据规则而共同达成目标的组织。企业组织的三个基本要素:人、目标、规则。没有“人”,就没有“企”可言,如同无源之水;没有“止”,也没有“企”可言,无规矩不成方圆;没有“业”,没有事业和目标,人就缺乏内在动力和前进方向,企业就难以持续发展。因此,企业既有理性的组织目标和规则,也有感性的人的欲望和需求;企业是情理的中和,人是情理的中和者。企业由若干利益相关者有机组织而成,而利益相关者其实都是人。投资于企业的股东是自然人或者法人,为企业创造价值的员工是有血有肉的人,享受企业产品或服务的客户是法人或自然人。因此,企业本质上就是一群人。人们有信仰、有追求、有理想,企业相应地拥有组织使命、愿景和价值观;人们有个人爱好和兴趣,需要社交和尊重,享受快乐和成就,企业相应地也有自己的风格、文化和组织氛围。人是企业的本质,企业是人性化的组织。
企业的目标是什么?主流观点认为,企业的根本目标是股东利益最大化。那么股东利益最大化的目的又是什么?归根结底,为人类为社会造福。这是所有企业的终极归宿,也是所有的人的美好愿望和精神追求。企业源于人,归于人。股东创建了企业,经由企业升华人生意义;企业家和职业经理人经营或管理着企业,也体验着巨大的成就欲和事业感;客户在消费企业产品或服务的同时,获得了丰富的精神满足;员工边在企业工作,边在实现个人的价值。因此,企业的目标就是人的目标,人为本。当然,并非所有企业都有社会使命感,但作为企业,总得实现股东利益的最大化。实现的唯一路径就是为客户创造价值,满足客户需求,以获得客户回报。而人是创造价值的主体,是产品和服务的提供者。实现股东利益,是企业的根本目标;让客户满意,是企业的经营目标;而企业人如何更好地服务于客户,这是企业的管理目标。目标的侧重不同,但实质相同,还是“人为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