柏松:“有钱只能使小鬼推磨”

   2023-03-08 互联网4850

 

代理律师单卫红:“审了8年不应该”

“造成国有资产流失”?

    《英才》:我们注意到,以重钢为代表的一方,和金源公司为代表的一方,为什么会同时启动了两个官司?

  单卫红:在承包合同兑现案中,金源公司是原告,重钢等是被告。本来马上要开庭了,对方又弄了一个股权之争,主张原来的股权转让无效,要求撤销董事会。把董事会解散了,承包合同之争的官司也就自然无从再打。重钢当时有一个股票要在香港上市,怕影响自己的形象,请求承包合同兑现案先别开庭,但又要求股权纠纷的官司先开庭。

  《英才》:第一次开庭是什么时候?

  单卫红:大概在1997年的夏天。当时柏松等人一致认为这件事很简单,因为合同上白纸黑字写得清清楚楚。他们把我从北京请去,是代理股权之争的官司。重钢提出了一个噱头,指责金源公司的股权转让造成了国有资产流失。开庭时,没想到他们一下子请来了全国各地48家媒体,广东省高院的大法庭里坐了二三百人。开庭审判时,他们手持麦克风,急了就抢话,后来法警还把他们的麦克风给没收了。他们指出,这些后来进来的股东,都是个体户,其实这5家股东都是有限责任公司。

  《英才》:当时法律对此有什么规定?

  单卫红:当时法律没有规定,私人的有限责任公司就不能进入,只是没有经过改制的国家直接持股的企业,转让股份时必须要有国资委的审批。但金源公司早已进行了改制。他们混同了国家股和国有法人股的概念。法律上有这样的规定,涉及到国有法人股的,必须要经过评估,然后经董事会认定,以不低于这个评估报告的价格来转让。当时5家股东的转让价,高于当时的评估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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