然而,按照“纳什均衡”原则,两个囚徒从利己的立场出发,得出的结果则是损人而不利己。因为两个人都坦白分别被监禁5年,与两个人都不坦白只能判他们各自一年的监禁比较起来,不仅都划不来,还伤了彼此的“和气”。尽管两个囚徒被分别关押,无法进行信息沟通,但是站在共同的立场上看,只要两者都坚持“正当”的原则,就很容易发现检察官给定政策的破绽。既然两个人都不坦白只能被分别判1年监禁,都坦白反而要被判5年;而一个人坦白只能减刑半年,为了“蝇头小利”而去冒那么大的风险,显然是不合算的。也就是说,当心性的态度端正之后,精确的科学结果才有可能被冷静的显现出来。
企业管理也是一样,企业的出路固然需要精心的策划,不能坐视别的企业怎样做自己必须采取行动,以对政策取向作出及时反应,抓住“商机”;更需要从企业的生长规律出发,坚持正当管理的准则,“已所不欲,无施于人”,避免两败俱伤,在共赢中站稳自己的脚跟。为了企业的持续发展,我们必须假定不同企业的管理者既使像分别关押的囚徒那样,也能保持自己的理性,能够认识到彼此既有竞争关系,更有共同的利益,在存异求同中应对环境的挑战。而且管理者不可能被分别“关押”,既使对竞合者管理行为的正当不能够充分确信,也可以加强信息沟通,阐明通过正当管理应对环境挑战的道理,从而为各自所在的企业找到一条最佳出路,实现共赢。
避免设置“囚徒困境”
管理者依法行使自己的经营自主权,本来就应当是正当的,但是相对于职业经理人的种种败德行为的泛滥倾向,当然存在着一个行使经营管理权的正当性问题。我们这里所说的正当管理,不仅指得是管理者不应当不正当的行使经营自主权,而且要求管理者不要利用或鼓励企业中各种不正当的因素,不能因急功近利而牺牲健康的企业文化,例如利用种种“囚徒困境”暂时规避和减轻自己的管理压力。在管理实践中固然要讲究方式方法,但是管理者至少不能人为的设置“囚徒困境”,为了达到某种目标而牺牲正当性,往往会给企业造成更大的隐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