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瓶装水这块产品短板而言,鉴于优势太弱,贸然重兵投入风险太大,建议暂不涉及。如果普利思高层真有雄心,可在产品差异化方面做做文章,云南薄荷味的太乙水在西南市场占据重要地位,薄荷水既解渴又清凉,这种消费感觉南北方应无不同,普利思或可借鉴。
以上所谈的均是策略层面,不到4000万元的营业额显然不是普利思的终极目标,这样的营业规模的确也难以阻挡类似娃哈哈、农夫山泉的强势攻击(虽然他们重兵投入的可能性较小),普利思要做强做大,必须从战略发展角度进行分析、规划。
“弥补缺点”是“木桶理论”的核心观点,就策略执行而言,此理论所言极是,但从战略发展角度,企业更需要扬长避短,发挥优势的“尖峰理论”。“尖峰理论”认为:每个企业都不是十全十美的,真正决定企业长期成败的,是能否发挥它的核心竞争力专长,是它的专长有多长!形象的比喻即“山峰”有多高有多尖!基于公司专长的战略更有持久性,可操作性!一句话,策略执行需要“木桶理论”,战略发展则更需要“尖峰理论”!
普利思产品品质的竞争力是针对顾客而言的,相比于娃哈哈等重量级竞争对手,“品质”显然不是核心竞争力!普利思的核心竞争力是低成本运作优势。“简练、集约”的运作模式意味着管理成本上的优势;70%的桶装水市场份额意味着在区域内有明显的规模效应;以及更明显的物流成本低廉优势(相比于外地主流品牌)。利用低成本运作核心优势,普利思可采用“战略联盟”式的发展战略拓展以济南为中心的瓶装水市场。
中国瓶装水业已进入微利时期,销地设厂成为各大品牌的共识,如娃哈哈就已经在全国各地设分厂30余家(绝大多数采用合资形式)。普利思完全可以主动出击,考虑与农夫山泉、健力宝、乐百氏甚至雀巢、顶新、统一这样的公司战略联盟,以替人OEM或合资办厂的形式生产合作方品牌瓶装水,并由合作方负责销售,这样既可化解一个强大品牌的进入威胁,又可确保加工制造这一块利润(因为有低成本优势),何乐而不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