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成就激励制度上,管理者要相信,强烈的成就需要是知识型员工的行为内驱力。其满足程度受两个因素的影响:对工作成果中个人贡献的体验和将工作成果与别人比较获得的优势体验。前者要求管理者将知识型员工划分成较小的工作团队,同时,给知识型员工较大的工作自主权;后者要求管理者重视成就激励环境的塑造,例如,塑造竞争机制、进行业绩竞赛等。
在机会激励方面,管理者要懂得,知识型员工期望从事与自己的这种职业定位和职业兴趣相符合的工作。这就要求管理者在知识型员工从招聘到使用各环节,注意人员与岗位的匹配:在招聘前,管理者必须对企业的各岗位进行详细的岗位分析,了解岗位工作特点;在招聘过程中,应该尽量采用科学的心理测试、素质测试手段,更多地了解员工;在招聘后,对员工进行必要的培训与试用;在员工使用过程中,进行岗位的动态调整,作好职业生涯的辅导;在学习培训、职务晋升等方面,提供公平的机会。
其次,构造“理念共享、愿景共建”的超我激励机制。
知识型员工具有更强的社会化动机。追求社会进步、理想主义、人格完美、崇高的使命感是潜藏于知识型员工内心的强大内驱力,如果企业有意识地加以引导,利用企业精神、企业价值观、企业理念、企业使命与宗旨去整合,就能够使知识型员工的这种文化内驱力指向企业目标。这将成为企业成长和可持续发展的巨大的动力。
由此不难看出,针对知识型员工的行为动力结构而指定的激励策略,不仅可以有效解决员工跳槽频繁、管理成本上升等问题,更有利于企业健康、持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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