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知道,在进行薪酬体系设计时,在把握薪酬要在预算范围之内执行公司的奖励、调整、提薪策略和控制人工成本的前提下,还要把握好个人薪酬的“三个公平”和“三项匹配”。这些都是“人性化”薪酬的内核。“三个公平”,即“内部公平”、“外部公平”以及“自我公平”。所谓“内部公平”是指相对于公司内部其他员工的薪酬待遇是公平的;“外部公平”是指相对于外部相似岗位员工的薪酬是具备竞争力的,公平的;“自我公平”是指员工个人的薪酬与其自身贡献相比是公平的。所谓“三项匹配”是指个人的薪酬要与公司内部岗位的相对价值相匹配;个人的薪酬要与外部的市场价值和稀缺程度相匹配;个人的薪酬要与其绩效相匹配。
在公司实际操作的过程中,“三个公平”是企业定薪时都要考虑的因素,“外部公平”更多的在于企业用薪酬吸引外部人,一旦个人进入企业之后,“内部公平”与“自我公平”将是个人更加关注的问题,如果这两个方面缺失,对于企业的留人会有不小的“杀伤力”。这是因为,虽然个人会将其薪酬与公司的外部市场进行比较,但是外部市场的薪酬待遇即使高,如果个人想获得更高的水平,就要参与到外部不确定的环境中,因为其机会成本偏高,所以个人即使关注,不满意程度也相对会降低;但在公司内部,不存在类似的机会成本,每个人都会对公司内部个人的价值与贡献进行判断,并相互比较,因此,更容易让人产生不满意的感觉。
薪酬体系设计时如果缺乏对内部公平性的考虑,缺乏一把科学、统一的尺子衡量各岗位之间的相对价值的高低,没有充分的依据做出价值判断,因此在定薪时,公司人力资源部和老板往往是依据“人情”或应聘者的谈判能力来确定员工的薪酬,常此以往,薪酬水平标准难以形成体系,丧失了内部公平性。虽然从纵向上看,其部门内部岗位价值可能相对合理,但由于薪酬在部门之间缺乏横向的可比较性,有可能会造成部门各岗位之间岗位价值与实际价值的背离。如下图所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