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实现目标的关键是对策与工作
制定考核指标的同时应制定实现目标的策略和措施,增大实现目标的可能性。
4.过程监控不单是事后反馈
加强过程监控,改变目前多数企业统筹管理部门在过程监控方面软弱乏力的局面。多数企业的统筹管理部门实施监控主要体现在定期通报考核指标的统计结果和偏差原因分析,但对具体过程关注不够,偏差原因分析上也同样存在分析不透彻,不能揭示深层次矛盾,提出的建议或对策没有针对性和可行性的问题,各部责任部门仍然我行我素,没有将建议与对策转化为实际行动,使得监控部门形同虚设,监控的效果也不理想,从而导致业绩考核为考核而考核,不能起到应有的评价、促进、推动及激励的作用。应思考管理部门应如何参与企业经营管理、如何协助、服务、监督责任部门切实执行为实现目标所作的一切努力与举措的课题。
5.统筹管理部门要将工作做细
统筹管理部门应切实深入到基层,指导、沟通、回馈目标责任考核体系的实施,及时解决有关目标责任考核的问题与难题。
6.实施过程要及时反馈与修正
企业应授权统筹管理部门对目标责任考核内容解释、修正的权利,不能出现事事请示,议而不决,将问题拖到年终的情况。
7.要形成完善的统计监测体系
统筹管理部门应建立完善的统计网络,有对不执行企业的目标责任制实施规定的部门和人员的建议处分权,以维护目标责任考核制度的严肃性。如不落实考核目标中的重点工作项目、不对实现目标进行规划、不按规定及时准确地提供数据信息、工作不负责任出错或故意弄虚作假等。
8.考核内容与体系上应精心设计
在考核内容上要丰富考核内容,但同时又要做到重点突出。在责任部门的核心职能的考核上加大权重,对无法量化考核也无法按重点工作考核但对上下游又特别重要的内容以内部服务承诺的形式进行考核,力求使考核更加全面、真实、有效。




